漫談“現代敬拜讚美”

  
            文/黃安倫  
  

實在令人動容

收到一篇標題為〈試談目前某些教會敬拜音樂的問題〉的文章。這篇署名“堪城以馬內利華人浸信會小子”的文章,開篇實在令人動容:

“呼籲主內行家們拿起聖靈的寶劍,清理教會敬拜的音樂;拿起鞭子將那些與敬拜的原則不相容的音樂打出教會去。”

是世俗還是聖潔?是魔鬼還是天使?是感官刺激還是敬拜讚美?這些有關“現代敬拜贊美” 的激烈的問題,確實需要一個謹慎的解答。

“現代的敬拜讚美”和傳統的聖樂,真是“互相排斥”嗎?事態真是嚴重到了如此令人痛心疾首的地步嗎?這確實是個大題目,我完全無可能在這篇文章中把問題談清楚。只要能起個拋磚引玉的作用,就已經很高興了。

幾次特大撞擊

今天教會音樂的現狀,對于我這樣背景的音樂工作者,確實“觸目驚心”。但這“觸目驚心”,卻不完全是貶意。你只要看看我的背景,知道我是多麼“正統”就明白我的意思了。

我是第四代基督徒,爺爺黃友敢已是第二代傳道人,參與創建了中國第一個聖樂團——上世紀初在上海的中華聖樂團;父親黃飛立是大陸交響樂指揮的泰斗級人物——中央音樂學院指揮系創始人、首任系主任,幾代中國指揮都出自他門下;媽媽趙芳杏二十幾歲已全本指揮了《彌賽亞》;叔叔黃飛然則不僅和黃永熙(《普天頌贊》的主編),一同創建了香港聖樂團,移居加拿大後更創建了北美最大的華人聖樂組織--溫哥華聖樂團。我自己亦是中央音樂學院出身,從小就浸在西方經典曲目中,話還不會說,父母已將《馬太受難樂》和《彌賽亞》灌進了我的心裡。

我到北美伊始,就立即被洋人的聖公會詩班邀請,到他們的教會以拉丁文唱了一年聖詩;然後是在正統的華人浸信會崇拜、受浸、唱詩、司琴、事奉……。所以,聖樂對我來講,除了《普天頌贊》、《青年聖詩》和《生命聖詩》,就是聖公會的歌本。而教堂、詩班、巴赫、亨德爾等等,再加上管風琴,當然就是教會音樂的不二樣式。我也忘不了第一次在音樂廳,聽世界級交響樂團及大合唱團演出《彌賽亞》,與全場聽眾起立高唱“哈利路亞”的心靈感動。

所以,你可以想像我後來遇到的、在聖樂上的幾次大碰撞,對于我這樣的人,該有多麼大的震撼了。

1. 第一次撞擊

第一次大撞擊是在1984年,我到達美國康州紐黑文市耶魯大學的第一個禮拜天。走在街上正發愁到哪兒去找教會,一下子讓我看見一塊英文牌子:第一浸信會。

我高興極了,一步就跨了進去。裡面原來全是黑人,他們正鼓樂齊鳴地唱詩吶。一看我進來,歌聲嘎然而止。講臺上牧師興奮地指著門口大叫:“嘿,我們來了位新弟兄!”全場幾百人刷地轉過臉來看著我。

牧師大喊:“報上尊姓大名,何方神聖?”我說:“我是從中國北京來的。”牧師說:“歡迎!歡迎!”頓時,樂聲大作。幾百人(四五百人)的全体會眾,當即在台上全套的鼓、電吉他、薩克司及全黑人詩班的帶領下,震耳欲聾地,又舞又扭又鼓掌地唱起來,並在歌聲中逐行走出來,舞到我面前,與我握手、擁抱。特別那些黑大媽們(那塊頭兒),一把將我擁進去親吻。我幾乎透不過氣來,感動得差點兒昏了過去。這歡迎的歌、舞,足有近二十多分鐘。我給震得愣在那裡。而在此之前,我還從來沒聽過黑人的靈歌呢!

然後是崇拜。你聽過黑人牧師的講道和會眾的回應吧?這你就知道我在講什麼了。那火熱的,動情的氣氛,也是我作夢也想不到的。在這中間,歌、舞不斷。真是一場聖樂的盛宴呀!

2. 第二次大撞擊

第二次大撞擊,是在台灣,1998年。那次我是第一次見到了“敬拜小組”——全体會眾在“敬拜小組”的帶領下,手舞足蹈、盡情高歌。鼓樂齊鳴,震耳欲聾,這種火熱的氣氛,心靈的釋放,特別是年輕人的投入,會眾的感動,都是我從未經歷過的,卻都令我振奮非常,大開眼界。

我也是在那次,得以近距離地接觸了“天韻”的福音歌曲,被深深感動之同時,更悟到中國聖樂的方向。

3. 第三次大撞擊

第三次大撞擊,就是2000年之後,幾次在中國鄉間,特別是東北大慶的那次元宵節幾千人的聖樂崇拜。雖然沒有一件像樣的樂器,老鄉們唱啊,舞啊,可以說幾乎沒有一個音是準的,更談不上什麼和聲、對位這些合唱的基本元素。然而聖靈充滿、天使歌唱、中華歸主的波瀾壯闊情景,就是這樣輝煌地呈現在眼前……

更大的撞擊還是在美國“9•11”以後,眼見北美民眾紛紛回到教會,動不動就幾萬、幾十萬人的聖樂崇拜所唱的靈歌(Spiritual)和福音歌曲(Gospel)對心靈的震撼,只能用“驚天動地”這樣的字眼來形容。

這些“大撞擊” 的經歷,使我發現,自己所熟悉的敬拜方式,原來並不是唯一的,而且對大家喜愛的(《詩》98),也有了一些全新的認識。

且看神對我們的告誡:“你們要向耶和華唱新歌,因為祂行過奇妙的事。”(《詩》98:1)蒙神悅納的聖樂只有一種,就是那“用心靈和真理拜祂”(《約》4:23)“口唱心和的讚美”(《弗》5:19)。

但神從未界定說只有某一種樣式才是“適當的”。有多少時代,就有多少聖樂;有多少民族,就有多少聖樂的樣式。而且,顯而易見,以“頌贊為祭”(《來》3:15)的聖樂,就產生于各民族自己源遠流長的豐富文化傳統中。

各族萬民之活生生的不同文化傳統,豈不就是神“行過奇妙的事”嗎?

從西方到東方

多麼奇妙,神按祂的形像創造了各族萬民,又賜給萬民能力,使之創造出各自不同的文化。而每個“民族魂”——她的歷史,她的神韻,她的喜怒哀樂——就存在于她自己的民族文化傳統之中。

更奇妙的就是,各個時代之歸主的萬民,正是用自己最好的、最熟悉的、最親切的音樂來敬拜上帝。看似粗俗不堪“下里巴人”式的世俗音樂,到了神的面前,恰恰就這樣變成了純潔、崇高的聖樂。對不對?我們不妨很快地檢視一下史實。

1. 歐美的聖樂

我們先看看西方:

我們心目中“正統的”,以3B,即巴赫、貝多芬、勃拉姆斯為代表的歐美聖樂,是基督教文明在音樂方面燦爛的高峰。然而,你能想像嗎:最早期的基督教音樂,正是來源于深受古希臘文化影響的希伯來聖歌。這種猶太音樂,幾乎沒有“正統的”基督教聖詩《主在聖殿中》的那種“應當肅靜”的沉思,默想的意味。相反的,卻是一種“具有強烈的甚至粗暴的氣息,尤其顯得響亮熱烈……完全適用于讚美詩篇中洋溢的激情”的“有樂器伴奏的歌舞”(保羅.朗多爾米,《西方音樂史》)。深遠、聖潔的東正教的聖樂一向禁止樂器加入敬拜——可是請看,這“有樂器伴奏的”“粗暴的歌舞”卻正是她的淵源呢!

基督教音樂蓬勃發展得百花齊放,隨即,這“五花八門”的敬拜讚美,在公元590-604年間,被當時的教皇格里高利一世所“統一”。這就是中世紀以來,“法定的”基督教聖詠《格里高利聖歌集》。它被金鏈鎖在聖壇,“平凡之輩”是不准觸動的,只有教會專職的祭司,才有資格在正式的禮儀中頌唱。

馬丁.路德的“信徒皆祭司”打斷了這條金鏈,這才有了新教聖詩和崇拜禮儀。可是,咱們往往忘了,路德宗聖詩的搖籃,正是德意志“下里巴人”的民俗文化。因為日耳曼人最反感的,就是用誰也不懂的拉丁文來唱聖詩。在宗教改革之初,馬丁.路德還真不清楚新的祭儀該用什麼樣式。因此他首先選用了“草民們”最喜聞樂見的、源于上古的民歌,這就是那首用德文“通俗語言”來唱的聖詠《來吧,異邦的救世主》。

被稱為西方音樂之父的巴赫,一生奉獻給聖樂。而他那偉大的聖樂,其實正是根植于他那個時代的巴羅克藝術傳統。和同時代呂利(路易十四的御用作曲家)庸俗奢華的宮庭音樂不同,巴赫乃是把世俗的因素錘煉成了敬拜上主的讚美。我手邊有一份他年輕時任職的教堂,對他進行嚴厲批評的記錄,他被提醒要注意規矩:“去掉混雜在聖詠裡的那些奇怪的雜音,還有奇異的變調,因為它們攪亂了信徒的心。”(阿恩施塔德教堂會議記錄,1707年)巴赫不服,結果被革職。

另外,勃拉姆斯早年在漢堡“下等小酒館”打工時聽到的吉普賽民歌,及貝多芬在維也納郊外聽到的鄉民們的土風舞曲,這些“下里巴人”小調,與二位大師偉大的聖樂作品的關係,也都是不能被我們忽視的。

原來,民俗裡面有真金!

2. 美式流行樂

再說今天如洪水泛濫的美式流行音樂:

2003年我到了一個幾乎是天涯海角的北歐小城,丹麥東北角的奧伯。剛打開電視,架子鼓、電吉他的聲浪立即湧來,滿台的人在歌星的帶領下唱啊,喊啊,扭啊——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這就是安徒生的故鄉?我還見過全套架子鼓、電吉他伴唱的京劇,咱們的國粹!

不得不承認,美式流行音樂早已滲透進全球各地的文化,而且早已深深地影響了當今教會的聖樂事工。看看今天日益盛行的敬拜方式,不就是這樣“全套架子鼓、電吉他伴唱地唱啊,喊啊,扭啊”嗎?保羅二世造訪多倫多,我親眼看見,天主教教皇主持的彌撒,也沒能逃過這個潮流。

但是,這滲透了全球的美國流行音樂——無論其外表是“白人式的”,或“拉丁式的”,甚至“印第安式的”——都無一例外地源自黑人音樂。

黑人音樂無疑是上帝的恩賜,其高亢委婉的曲調和強勁豐富的節奏,來自她遠在非洲的故鄉。奴隸制無疑是美洲歷史上最黑暗的一頁,然而,正是在壓迫、苦難中,對真理和自由的不息的渴望,激發出早期美洲黑人音樂懾人心魄的巨大魅力。

我們注意到,最先出現並強烈影響了美國“正統音樂”的,正是黑人的福音歌曲“靈歌”(Spiritual Song)。這名詞最早見于北美殖民地1709年出版的樂譜《讚美曲與靈歌》中。史家特別指出歐式莊重的聖樂,“對黑人吸引不大”,而他們的“靈歌”,“也與正統讚美詩不同”。

白人從歐洲傳來的音樂,特別是各類樂器,諸如鋼琴、薩克司、銅管樂、貝司等,被黑人拿去後,更是如虎添翼。內戰後的十九世紀上半葉,黑人已在整個美國樂壇爭奇鬥妍,並在歐、亞掀起熱潮。

這中間由“靈歌”演變出流行音樂三大潮流,即“散調”(Ragtime)“藍調”(Blues)和“爵士樂”(Jazz),將黑人的喜怒哀樂抒發得淋漓盡致。它們發展到今天,已成為風靡全球,壓倒一切的流行音樂。即便在諸如“重金屬”(Heavy Medal),“搖滾樂”(Rock'n Roll)及饒舌樂等等之中,雖充斥著反叛、商業、下流、誨淫誨盜,但仍可追本求源地尋到其早期黑人“靈歌”的原型。

可奇妙的是,黑人的“靈歌”本是上帝的恩賜,世人把它拿去變成了世俗流行音樂的靡靡之音。如今,當正統古典音樂市場持續萎縮,年青人更是避之則吉之時,誰也沒料到,這壓倒一切的流行音樂,卻成了福音歌曲、現代敬拜讚美的沃壤。

當看到千千萬萬的人群,和三百年前一樣,在源自非洲的鼓樂中,透過這“歌唱的狂歡”而親近上帝,真心悔改之時,我們惟有讚歎神的大能。

原來,世俗的“流沙”裡,真有金鋼鑽!

華人之歌舞

現在終于說到咱們華人。

我有幸參加的,在北大荒由小敏親自帶領的那次大型聖樂崇拜,恰恰展現了一個極重大的異象:神愛中華,福音的火炬已被中華兒女高高舉起,我們也必須為聖樂的事工,做出應有的貢獻!

誰說咱中華兒女不能歌善舞?今天,在許多的華人教會中,神的兒女們載歌載舞的火熱場面,一定會令你目瞪口呆:以架子鼓、電子琴、電吉他的巨響為特徵的“現代的敬拜讚美”,和大量通俗的短歌,加上山歌,秧歌,大戲,對花,鑼鼓,吹歌……“陽春白雪”、“下里巴人”,不一而足,已全都湧進教會了。

原來,神州遍地淵遠流長的民俗文化,也是聖樂的沃土。

中國本來沒有基督教聖樂的傳統。我們最早的聖詩,基本都是歐洲、北美的宣教士,傳進來的“正統”、“古典”式。主要是英、德的聖樂經典,再加上十八九世紀美國新英格蘭眾讚歌的傳統。這種聖樂的樣式,更講究“禮儀性”和靜思、默禱。

而現代的敬拜讚美,始于十九世紀美國的福音大奮興,並以其雷霆之勢蓋過全球。她直接受到美國黑人的影響,更注重個人靈性的釋放。並且在這中華歸主的大時代,立即與人們喜聞樂見的民俗文化相結合,形成了現代中國聖樂的巨流。

沒有理由懶惰

可是有個大問題:這種“現代的敬拜讚美”,和傳統的聖樂也太不一樣了。我們當然要向耶和華唱新歌,可是,這樣行嗎?本文開頭所提的那篇署名“小子”的文章,其實提的也是同樣的問題。

傳統聖樂的比例,正在教會中逐年減少。管風琴和專職的聖樂同工,在華人教會本來已經很少,現在有的教會更不僅取消了詩班,說是“用不著,敬拜小組就夠了”,甚至連會眾的歌本也束之高閣,說是“用不著,打詞的幻燈就夠了”。

“小子”那篇文章還提到一些現在的新論,說是“事實上,(聖樂)並沒有符合聖經格調這回事”,“不管什麼歌曲,只要把歌詞改一改,就可用來作教會聚會用”,“只要出自內心感動,不論何種音樂都可用來敬拜”,“從來沒有基督教的音樂,只有基督教的詩詞”。

一般的會眾也常提到:“孩子們在學校、社會上,整天聽的就是這類音樂。你硬要把‘古典’塞給他們,怎麼行?”,“老的歌那麼慢,現在的年青人哪裡忍受得了這麼悶的崇拜?”

可我在這裡,要非常鮮明地用一句話說出我的看法:我們沒有理由懶惰。

西方的聖樂史給了我們極大的啟示:我們要有更迫切而且艱苦地工作,沙裡淘金,錘煉出聖樂的金鋼鑽。

“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沒有認真的學習,哪裡會有甄別高下的鑒賞力?不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談什麼“提高”、“發展”、“進步”?先輩的遺產都是神的作為,恰恰是神給我們提供的一個明辨水準、品味的寶庫。故此,任何使我們隔斷與各文化傳統關係的作法,包括“倒污水連盆中的嬰孩也一併潑出去”的輕率懶惰態度,都是不適宜的。

例如,說傳統聖樂“太悶”,請問,是因為它本身太悶,還是我們的獻唱水準太不夠了?又有年輕的朋友告訴我,她們聽見教會裡在“哼哼”老聖詩,“實在不懂他們在唱什麼。”

“不懂”,為什麼不去問?“太難了”,為什麼不去學?對各文化傳統不求甚解、囫圇吞棗,則是更不可接受的懶惰態度。“教會的藝術能湊合嗎?”在米開蘭基羅,巴赫的時代,教會引領著整個社會藝術的方向。今天,我們還能容忍“教會的藝術是二三流的”這種事嗎?輕慢、懶惰態度,才正是我們應當警醒的。

是時候了,是把音樂“請回神壇”的時候了!

自從尼采宣佈“上帝死了”以來,整個歐美之靈性失落已是不爭的事實。西方音樂界的衰敗,只是眾多表象之一。 最近,紐約愛樂管弦樂團的總監科特.馬祖爾(Kurt Masur),從德累斯頓重返美國,對于正統音樂在歐美日益萎縮衰落的現狀痛心不已。他哀歎說:“二十年後,世界上大概只有中國人懂得奏貝多芬了!”對于這大大的稱許,咱中華兒女先別得意的太早!如沒有神的祝福,一切都將只是枉然。

任重道遠!但可以毫無疑問地展望,億萬中華兒女在創造天地的父神面前敬拜讚美的壯麗場面,已展現了一個偉大的異象:神必大大地使用我們中華的兒女,一個燦爛的中華基督教文明必將在人間矗立。□

作者為作曲家,現住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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