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與我

  
            劉傳章  
  

有一次筆者被一間教會邀請,在慶祝該教會週年時領培靈會。所講的主題是“基督、教會與我”。第二個晚上,國語部的牧師在會後,因沒有看到說普通話的人來參加聚會,就告訴我,昨天聽了我講“教會與我”,就有人對他說,講神嘛,他們還有興趣,講教會,他們沒有興趣,所以不來聽了。這就好像六十年代美國的嬉皮時代,那時人說,基督我要,教會我不要。持這種心態的人,其實是把基督與教會分割了。

教會是神在永世裡為基督所預備的新婦(《弗》1:4)。教會既不是一個建築物,也不是一個屬地的組織。教會乃是一群蒙救贖,以基督的寶血所買來的信徒。所以,基督、教會、信徒三者,有密切的關係。而這個關係在《以弗所書》5:21-33 說得最清楚。

保羅以丈夫與妻子和基督與教會,互相比喻。丈夫與妻子的關係是今世的,是暫時的。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是今世的,也是永恆的。夫妻的關係會終止,基督與教會的關係永不止息。

“二人成為一体”是指夫妻說的,不錯,這是極大的奧秘,並且愈久愈秘。但保羅又說:“我是指基督與教會說的。”

這就是頭與身体的關係。三十節說,我們是祂身上的肢体,身体是由肢体合成的。基督與教會在本質和生命上是合一的,基督與信徒在本質上也是合一的。因此,三者是合一的。基督、教會、信徒三者在生命上,是不能分開的。

我與基督和教會

我做為一個信徒,與基督,與教會都有不可分割的關係。基督是頭,教會是身体,而我則是身体上的肢体之一。試想,如果身体上的手不見了,那不是殘缺不全了嗎?我們若明白肢体在身体上,就是信徒在教會裡,所扮演的舉足輕重的角色,我們就會珍惜這個密切的關係。

我與基督關係的起頭是信而受洗,受洗歸與基督(《羅》6:3)--這是一個死的洗,與基督同死。我與教會的關係也是由受洗開始,受洗歸與基督的身体,就是教會(《林前》12:13)。 這是聖靈的工作--生的洗。這兩件事是同時發生的(《徒》2:38);基督在我裡,我在基督裡,我也在教會裡。因為基督在教會裡,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在基督裡,教會是基督的身体。頭和身体是不可分開的,愛基督的人一定愛教會。我與基督合一,我與教會也是合一,基督與教會又是合一的。這是基督,教會,信徒三合一的美麗圖畫。

我們在基督裡是無形的,是看不見的。我們因信都加入了基督無形宇宙性的教會。但神的心意也是要在歷世歷代,建立有形的教會。所以,我們也必須在有形的,地區性的教會裡做一個肢体。若有人說,我愛基督,但我不要加入任何教會,那是不可能的。

有人說教會裡有三種“友”:一是“覺友”,來教堂休息睡覺的。二是“叫友”,牧師不打電話就不來,但是“一叫就有”,謂之“叫友”。第三種是“教友”,就是逢年過節的時候,守聖餐的時候就來,平時不見人影。

教會不是由“教友”組成的,教會乃是由信主的肢体合成的。既然我們信主的人是教會的成員,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我們該當如何對教會呢?我們作肢体的意義是什麼?

1. 表明對基督的忠(Loyalty)

如果神帶領我們到一間教會去,我們若忠于基督,我們就必忠于教會。

2. 操練對肢体的愛(Charity)

從概念上我們愛教會要由客觀進到主觀的立場--就像母親看孩子一樣,是自己的,愛就自然流露。我們通過愛教會來愛基督,不愛教會的,不可能愛基督。因為教會是基督的身体,是與基督合一的(《約壹》4:20)。

我與基督的教會

信徒既然因重生得救而與基督有生命的關係,又因教會是基督的身体,我與教會就不再是分開的,乃是一体。我到教會來,不是來到一個地方而已,我乃是以具体的臨在眾聖徒中間,而發揮身体的作用,這就是教會生活。

教會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群体的敬拜。敬拜中有領受也有給予。有些教會在敬拜時有奉獻金錢一項,有些人因此就不去那間教堂。其實,這是對獻金意義的誤解。教會不是要錢,我們也不要為自己奉獻多少而不好意思。奉獻是感恩,每一個蒙恩的人,都會感恩。感恩是個人的事,不管怎樣感恩,我們總是要感恩。

教會生活中也包含團契生活,但是團契生活不能取代敬拜生活。如果說敬拜是上下直線的--與神的關係;團契就是左右橫線的--與人的關係。兩者都需要,但彼此不能代替。

許多留學生在校園裡的團契中信了主,對團契的那一種非正式的,自在的聚會方式很習慣。信了主聽說要去教堂敬拜,過教會生活,還要奉獻,許多人就反應說,團契不是很好嗎?我們不是也在讀經、禱告嗎?我們一個禮拜只有那麼多時間,我們只能去團契,我們不需要加入什麼組織。

以上的表態,就是因為不明白我與基督的教會之間的關係。我信主受洗之後,就是在基督裡與教會連結在一起。不是我有沒有選擇,乃是我願不願意順服。就像一男一女結婚之後,就是一体。不是選擇,而是要不要盡責。

筆者早年在青年人中作福音工作,每個主日下午都與一大群青年人在一起。他們都是早上就來教堂,參加主日敬拜,中午在附近餐館一起吃簡單的午餐,再回到教堂,有的練詩,有的作自己的功課,有的幫忙教會裡的一些事務。他們以教會為家,直到晚飯前才回家。當然這是學生時代的可愛之處,但也是從年輕時,就養成了教會生活,肢体生活的好習慣,得以享受其中的甜美。但願每一個信徒都珍惜教會生活的樂趣。□

作者為馬利蘭州華人聖經教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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