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 學
“領導”,原在俺心中何其了得,但待省事涉世後,方發覺並不咋地。在下“交手”過的官兒,哪裡“高、大、全”,而是“假、大、空”,說一套,做一套,少有“全心全意為人民謀幸福”的。從沒遇上“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賣紅薯”的,倒是“主人翁”必須為“公僕”服務。難怪諷刺領導幹部的相聲《領導,冒號》一下子膾炙人口,“冒號”一時竟成了“領導”的代稱。 後來,因俺在業務上“有兩下子”,上面為了体現“又紅又專”,欲將在下“結合”進領導班子,著實矛盾煞俺也。自古學而優則仕,擁有職權不僅辦事少求人,還能“光宗耀祖”。然而轉念之,“曾經宦海難為人”,權力會損人品德,故高風亮節者常隱遁。可是,若不識抬舉必會開罪“上峰”,留下後遺症,權衡之下,掛了個學術閑職,以為“兩全”之策。雖無半點實權實惠,虛銜也還是惹得人生“紅眼病”,俺叫苦不迭。到頭來還是辭官離職,一走了之。 到了西域,俺“失去了組織聯系”,過上了不受“領導”的日子,端的鬆快。直至有一日,俺踏進教堂,才又重新“健全”另類“組織觀念”。 先頭俺以為,教會的牧師、執事、組長們也是“各級幹部”,教徒則是“一般群眾”,自然“團結在以牧長為首的核心周圍”,“服從指揮”。及至受洗成了基督徒,俺才逐漸知道,只有耶穌基督是元首,聖職人員、普通會眾沒有高低,統統是神的僕人、子民,並無“上下級”隸屬,跟世間“層層負責”的“人事制度”、“組織建設”全然不同。而且,每個基督徒都要為主作工、作見証,執行“大使命”,各有角色、用場。只要聖靈感動,即去行動,無須請示、批准,均為獨當一面的“領袖”,“有君尊的祭司”。同時,信徒們配搭合作,步調一致,共襄聖舉,萬眾一心,靠神帶“領”,引“導”人走義路,不是各隨己欲,依仗人的“領導藝術”。 不久前,敝人所在的團契發展壯大。俺雖然不才,靈命又淺,卻已算“老兵”,帶一“小分隊”查經的重擔,“歷史性落到了肩上”。俺不得不硬著頭皮,走上了慕道友眼中的“領導崗位”。不過此“領導”非彼“領導”,不能敷衍了事。我誠惶誠恐,生怕瀆職,“誤人子弟”。幸蒙主扶持、“力挺”,聖經裡也早樹立了“模範典型”。“榜樣的力量”叫毫無經驗的俺“亦步亦趨”,“急用先學”,於“屬靈的爭戰”中成長。 俺要追隨耶穌的博愛、謙卑。他躬親為弟子浣足,吾等何能不“彼此洗腳”?誰為大,誰就要作用人,自高的必降卑,自卑的必升為高(《太》23:11-12)。子曰,人之患在於好為人師。基督徒也不例外,單憑聖經,就有自滿、凌人的“資本”,即喚作的“屬靈的驕傲”。果真屬靈的話,哪裡來得驕傲?“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林前》8:1)。飽讀經書只是“紙上用兵”,要緊的是把主愛活將出來,摰愛待人。其實,地位愈高,舉止愈卑。基督放下“身段”,降世為人,代罪救生。俺們這些“算什麼”的“草木之人”,還有甚“身價”可端? 俺當效法巴拿巴的時時尊主為大,將一切榮耀、頌讚都歸給神。不納、不受溢美之詞。謹記自己只如馱著耶穌進耶路撒冷的驢駒,或者齊國宰相晏嬰的馬車伕,皆算“沾光”。那些掌聲、歡呼、矚目,都是因著背後之主人,豈可沾沾自喜,據為己有?當三思施洗約翰的“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約》3:30),隱藏自己,志在做傳主偉大的無名氏,而非聲名顯赫的傳道者。 俺要學習保羅的凝聚力,組織起服事的集体、團隊,教導、勸勉、鼓勵,一同在基督裡長進。當“放手發動群眾”,搞“五湖四海”,無論是發言、講解,還是琴、詩、膳、衛等,人人都有參與的份兒,產生歸屬感,体味神大家庭的溫暖,廣為操練同工,調動“一班人”的“積極性”,縱使本“領導”十八般兵器,樣樣精通,也別“一把抓”、“一言堂”。一個人永遠講不了天下的道,一個人也永遠唱不了天下的詩。福音歷來是“以眾傳眾”,“讓大家告訴大家”的。這樣,既能帶人歸主,又兼造就信徒,祇要多一些“巴拿巴”的接納、扶助,便會有更多的“保羅”、“馬可”,在“廣闊天地”裡,“大有作為”,才謂成功之處。 “屬天”的“領導”,沒有“屬地”的那些“務實”的“油水”、“好處”,反卻要多多地“壞鈔”,奉時、獻力、“捐驅”。即使是在務虛的“名聲”上,也沒得“世福”的榮譽、光環,反遭人輕視、鄙夷,甚至如“將宰之羊,終日被殺”(《詩》44:22)。他們沒有“政權”、“財權”、“人事權”,祇有傳耶穌救恩、拯救靈魂之權,故而在工作、福利、對象、病痛等等方面未必幫得上忙,關懷、探訪,用神的話在精神上為人“排憂解難”,醫治心靈的創傷。 這便足矣,因為一般的水喝了還會再渴,惟有神所賜的生命之水,喝了永遠不渴,“有這碗酒熱底,什麼樣的酒都能對付(《紅燈記》李玉和語)。所以,人怎地看待俺不打緊,神看重就行。但願俺們基督徒個個當好“帶頭羊”,讓這“領導”莫成為假“冒”為善的稱“號”。將來主耶穌親自給戴上“忠心、良善的管家”之冠冕,那就是最大的榮耀了。□ 作者來自山東,曾留學德、英、美等地,現住加拿大多倫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