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沛淵
即使我的本性是不願順服的,縱然這個世代的潮流是與聖經相反的,我是否願意聆聽接受聖經的話? 聖經是神的話,能使人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提後》3:15);聖經也是神子民過聖潔生活所需的真理(《約》17:17;《弗》5:26),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默示inspiration”(或譯“靈感”)是指:神藉著聖靈,保守祂的選僕將啟示正確無誤地記載成書,以傳達給祂的子民,作永遠的見證(《出》32:16)。聖靈感動先知與使徒將所得的啟示,寫成聖經,共66卷(舊約39卷,新約27卷)。聖經的默示既是完整徹底的,且是全然真實的,所以是我們信仰與生活的最高準則。 1.聖經都是神呼出來的話,是聖靈感動寫成的聖經本身明示自己是神的話,透過人類語言寫成的,不是出於人的意思,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後》1:21)。此“感動”並非一般作家所謂的“靈感”(得著一點亮光,發揮自己的感想),乃是指極為強烈的掌管帶動,與《使徒行傳》27:15-17中的“任(風)颳去……飄去”是同一個字。古代帆船在海上遭遇強烈颱風,任風擺佈,隨其意颳去。風隨者意思吹,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3:8)。聖經真正的作者是聖靈,聖靈感動神的選僕(舊約先知與新約使徒),完全在祂主宰之下,寫出“神的話”成為聖經(《撒下》23:2-3;《帖前》2:13;《彼前》1:11-12;《彼後》3:15-16)。所以,整本聖經就是神的口所呼出的話,都是神所默示的(《提後》3:16的“默示”,原文直譯為“呼出”)。 聖靈的感動默示是完整徹底的:聖經就“寫作範圍”而言,是“全面默示plenary inspiration”:聖靈感動作者寫成聖經,保守他們所寫的每一部份都是神的話;就“遣詞用字”而言,是“字句默示verbal inspiration”:聖靈直接引導作者使用人類語言說出神的話,所以聖經的一點一畫都不能廢去(《太》5:17-18)。 聖靈的感動默示是全然真實的:聖經就“內容”而言,是“無謬的默示infallible inspiration”與“無誤的默示inerrant inspiration”。“無謬”是指“既不誤導人,也不被人誤導”;“無誤”是表明“毫無虛假或錯誤”。二詞在基本上是同義詞,共同顯示:既然神保守祂的選僕寫下聖經──祂的話,而祂的話就是真理,當然聖經是絕對無謬無誤的,聖經所說的一切,都是全然真實可信,在凡事上都是確實可靠的準則指引(《約》17:17;《多》1:1-2)。 綜合上述,聖經的默示是“全面的plenary、字句的verbal、無謬的infallible、無誤的inerrant”。這四個用詞,並非各自為政的不同看法,乃是一體的多面,同證同顯“聖經就是神自己的話,凡聖經所論到的一切,都具有無誤的神聖權威”。 2.聖經的完全無誤,等同基督的完美無缺“聖經是神的默示,是神呼出來的話”之必然結果,就是“無誤聖經”。聖經明示自己是毫無錯誤的:(1)神絕不說謊,祂乃是信實的《來》6:18;《多》1:2;《提後》2:13;《民》23:19;《約壹》1:10。(2)神並非無知,祂乃是無所不知的《來》4:13;《詩》33:13-15;《羅》11:33;《賽》40:13-14。(3)聖經是神的話《提後》3:16;《彼後》1:21。所以,結論必然是:聖經根本不可能有任何錯誤;不論是在救恩與信仰,或是歷史與科學方面,聖經都是真理的絕對最高權威,遠在人類理性、經驗、傳統這些次要權威之上。 聖經每一卷書的目的,都是引導激勵我們識主更多,愛主更深,事主更誠。聖經是父神的啟示,除了聖子主耶穌和聖子所願意啟示的,沒有人知道聖父(《太》11:27)。所以,聖經就是“基督的話”,我們應當將之豐豐富富存在心裡(《西》3:16)。聖父已將統治萬有的權柄交付與聖子(《太》28:18;《西》1:15-20;《弗》1:19-23);而聖經就是主基督牧養治理祂子民的主要工具。正如主基督的信寫給小亞細亞的七教會(《啟》二至三章),整本聖經就是祂寫給今日教會的信。基督的教會從古至今,皆以聖經作為正典,以之為最終的裁判標準,來解決一切信仰與生活上的爭論,因為聖經的權威就是教會元首主基督的權威。 基督見證聖經,聖經見證基督,互相印證彼此的權威,因此基督與聖經合而為一,是一體同源的權威。所以,“道成文字inscripturation”(聖經)的奧秘,與“道成肉身incarnation”(基督)的奧秘相似。基督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了人的樣式,來到世上(《腓》2:6-7);聖經是神的話語,也屈尊取了奴僕的形式,使用人類的語言,進入時空。基督道成肉身,成為人子,但是沒有任何罪惡,是完美的救主;同樣的,神的話道成文字,寫成聖經,也就沒有任何錯誤,是完美的真理。所以,“聖經無誤”與“基督無誤”是等同的。基督既是完美無缺,聖經也必然是完全無誤。 3.“聖經無誤”的真義討論“聖經無誤”時,若要避免混淆偏頗的解釋,必須先釐清基本課題:何謂“無誤”? 由於“錯誤”此詞在不同的語意背景,有不同的涵意或用法。我們必須小心界定“聖經無誤”的真義,以免不合聖經的思想滲入,造成張冠李戴或魚目混珠之害。何謂“錯誤”? 如果筆者說:“我寫的那本書有400頁”,而實際上是395頁,請問我是否說錯了? 若對方要的是精準的計算(例如出版社要電腦排版的準確頁數),則我說錯了;若對方問的是約略的數目(例如友人問起我寫的篇幅大約多長),則我沒說錯。 判斷有無錯誤,關鍵在於“衡量的精確度”。“錯誤”是指:有意或無意地,作出或說出與自己所宣稱的相反。“科學語言”(或邏輯語言)所要求的精確度極高,例如:實驗室的精細數據,數學習題的準確答案。然而,“生活語言”注重簡明方便的表達與交流,過度精確的用語反而帶來了阻礙或反效果,例如:“心有千千結”或“日出日落”雖不是精確的科學語言,卻是有效溝通的生活用語。 聖經的“無誤”是指聖經所說的、所宣稱的,完全沒有任何錯誤:(1)聖經從未宣稱每次都是使用絕對精細的邏輯科學語言;(2)聖經使用當時的大眾生活語言,為要傳救恩給萬人,不只是給知識份子、科學家;(3)聖經的寫作目的,並非是要寫一本精確度極高的科學教科書;聖經乃是使用了各種不同的生活語言(直敘、比喻、詩歌、格言、戲劇、書信、歷史故事、啟示文學……),為要多次多方帶領我們“信主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我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約》20:31);(4)為要達到此目的,聖經必須使用一般人們所用的生活語言,避免冗長瑣碎的科學語言,來向萬民說話;(5)聖經是神的話,在任何方面都是毫無錯誤,以達到神說話的目的(《賽》55:8-11)。 4.對“聖經無誤”的錯誤看法從初代教會直到如今,正統教會都是堅信“聖經完全無誤”的立場。然而,十七、十八世紀以來,“以人為本”的各種理性主義或經驗主義流行高漲,導致一些學者以理性或經驗來批判聖經。這些所謂“高等批判主義Higher Criticism”,導致了“自由神學Liberal Theology”在十九世紀的囂張。二十世紀的“現代神學”與現今的“後現代神學”仍以批判主義當家,標新立異,遠離聖經,將聖經看做是“人的話”,最多包含有“神的話”在內。以下列舉幾種主要的錯誤看法: (1)自由派Liberalism (士來馬赫Schleiermacher等)認為現代人不會接受“超自然啟示”,不會順服聖經的無誤權威,因此將聖經論到歷史與科學的部分全然拋棄,只強調其道德教訓。事實上,這乃是樹立“人本主義的理性”為最高權威來取代聖經,是不折不扣的偶像崇拜,以“人的理性”為神。 (2)正統派Neo-Orthodoxy (巴特Karl Barth,布仁爾Emil Brunner等)認為聖經本身不是神的話,只是對神的見證,並不具有最高的權威;公然宣稱聖經是有錯誤的,甚至錯誤百出。如此一來,對這些人而言,聖經只是神與人相會的有誤記錄,並非絕對的客觀真理。事實上,這乃是將聖經貶低降格為人的見證,另樹立“與神相會的主觀經歷”為最高權威來取代聖經,是一廂情願的“主觀主義”,以“人的經驗”掛帥。 (3)新福音派Neo-Evangelicalism認為聖經包含神的話,但不都是神的話。認為聖經會有錯誤,至於錯的程度多寡各家看法不同,但是都認為聖經不是“完全無誤”的,所以這些人被通稱為“有限無誤派”。有人宣稱聖經有關科學與歷史的部分會有錯誤,有人宣稱有關文化與信仰的部分也會有錯,甚至還有人說:只有福音書裡主耶穌講的話,才是無誤的。其實這些人乃是以自訂的人為檢驗標準,將聖經劃分“歷史科學”及“福音信仰”兩部分,將聖經區分為“人的話”與“神的話”兩範疇。事實上,作此主觀劃分乃是自欺欺人,因為啟示是進入時空歷史中,我們的主耶穌是道成肉身,是歷史的主、世界的光,啟示與歷史是無法分割的。那些宣稱“只有主耶穌講的話才是無誤”的人,忽略了主自己明說:“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舊約)……你們若不信他(摩西)的書,怎能信我的話呢?”(《約》5:39-47),“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整本舊約)……乃是要成全……就是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太》5:17-20)。我們若不信整本聖經,根本就不能明白福音書中主耶穌所講的話。 (4)設計誤差論另有人宣稱聖經是有些無關緊要的錯誤,如同建築工程在設計藍圖時,已將可能的偏差考慮在內,這種誤差是容許的,無損“聖經是神的話”的權威。這種理論被稱為“設計誤差論”。雖然此說法想要維護聖經的權威,但是事實上正貶低了聖經的權威,因為將聖經降格為人的作品。人的作品不論是工程建築或文章寫作,都不可能完美無誤到毫無瑕疵的地步,因人的智慧與能力都有限。但是神是無所不知與無所不能的,祂的設計施工,根本不會有任何誤差。聖靈的感動與默示,親自引導掌管祂的選僕,因此保證了所寫下的,是完全無誤的聖經。聖經就是神的話,祂的作品何須考慮“設計誤差”呢?設計誤差論者最大的錯誤,在於忘了主耶穌的話:“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19:26)。主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 5.並非“錯誤”,乃是“困難”二千年來,雖有不少人宣稱聖經有誤,但是從來沒有提出任何確實的證據。新派學者大言不慚所說的聖經“錯誤”,很多是虛空妄言,徒顯其無知;他們所指出的只是少許“似乎的矛盾”,從來就沒有“真正的矛盾”。其實,近百年來的聖經學術研究與考古學的發現,提供了許多客觀證據,顯明了以往人們對聖經的誤解懷疑,都是以管窺天無的放矢。所以,真正的問題在於我們讀聖經的人,是否多花功夫以經解經,認真研讀尋找答案?還是走捷徑抄近路,遇見不合己意(理性或經驗或傳統)之處,就說聖經有錯? 我們承認:聖經對我們而言,是有少許難題,但這並非聖經有“錯誤”,乃是我們有“困難”。使徒彼得早就警告我們:不論是保羅書信或別的經書,整本聖經中是“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就自取沈淪”(《彼後》3:15-16)。若有人要等到他認為的難題,每一個都得到令他滿意的答覆,然後,才接受聖經無誤,則這種錯誤的“自我中心”心態,使他一輩子都活在懷疑軟弱中,信心不堅固,事奉生活沒有能力。雖然,我們會遭遇一些解經難題,但是我們並不氣餒,乃是禱告求主幫助我們,按正意分解真理的道,以免錯解聖經。我們深信“主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主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聖經是神的話,安定在天,這是基督徒最基本的信心功課。 6.結論:主的羊聽主聲音“聖經無誤”就是“基督無誤,聖靈無誤”,也就是“神無誤,神的話無誤”。既然聖經是這樣完全絕對無誤,我們當然要信靠順服。聖經毫無錯誤,真正的問題在於我們的不信,正如撒都該人因不信復活而提出聖經難題,主耶穌揭穿其迷思假象,回答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神的大能!”(《太》23:23-33)。追根究底,聖經沒錯,是我錯了! 關鍵在於:即使我的本性是不願順服的,縱然這個世代的潮流是與聖經相反的,我是否願意聆聽接受聖經的話? 兩千年歷史的明證,昭昭在目,“聖經是神的話,完全無誤”的真理,在任何方面被人有意無意貶低、侷限、沖淡、妥協,則聖經權威將蕩然無存,信徒個人和教會整體均蒙受嚴重的損失。末了謹引述那位從“懷疑者”轉為“大能的佈道家”的葛培理牧師的親身經歷: 1947年時,我對聖經有很多的困擾,我以為我看見了聖經中似乎的矛盾。我的觀念是“神受限制”,但我無法自圓其說。當我站起來講道時,我失去了過去所有偉大講道家們所特有的話語權柄。如同其他數以百計的年輕神學生一樣,那時我生命中正進行那場思想鬥爭。 同年八月,我受邀參加“森林之家長老會夏令會”,位於洛杉磯郊外山區的高地。我記得當時在山徑中漫步,在樹林中與神角力……最後,在絕望中,我將自己的意志降服在這位聖經所啟示的永活真神面前,我打開聖經,跪在其前,說:“主阿,這本書中有許多事情,是我不明白的,但你曾說過:“義人必因信得生”。我從你而得的一切,我都是因信接受的。此時此地,因著信,我接受聖經是你的話。我接受全部聖經,我毫無保留的接受。關於那些我不明白的事情,我等待領受更多亮光時,再作結論。若這樣蒙你悅納,當我傳揚你的話時,求你賜我權柄,並藉著這權柄指出我的罪,使我為罪責備自己,引導罪人歸向救主。” 主的羊聽主的聲音(《約》10:3-4),讓我們與葛培理牧師一起悔改,歸回聖經,勇敢承認聖經完全無誤。聽從神的話,經歷祂的大能;傳揚祂的話,見證祂的救恩,直到地極,直到主來。□ 作者現在北加州基督之家第五家牧會,並在海外神學院教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