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璩
傳統的聖潔觀 對宗教信仰陌生的人,可能把基督教與一般的民間信仰等同,對教會裡的神職人員缺乏尊敬。但是對許多認真的基督徒而言,宣教士和牧師是他們觀念中最聖潔、最高尚的職業,有“萬般皆下品,惟有講道高”的心態。其次是青年團契的輔導和福音預工者,再其次是醫生、專業人士、家庭主婦(夫)、藍領階級。等而下之的大約是政治人物,律師和娛樂界了。 總而言之,許多基督徒以為,我們工作的中心越靠近教堂就越聖潔,越靠近市場就越世俗,越不潔淨。試看好萊塢(娛樂界)的墮落,專業工作上的凶狠鬥爭,再加上過去兩年華爾街(商場)的醜聞風波,這種聖潔觀實在不無道理。 從這種聖潔觀出發,全職事奉應當是最清高的職業(高尚而清苦);帶職事奉是一種妥協(不夠高尚但較不清苦);專職工作而不事奉則是大多數平信徒(平平常常的信徒)的安身之處。因此服事上帝“專業化”了(professionalism)。它成為某些人的專職,而非一般人的通職了。但是,專業化有它正面的意義,但也有其負面的效果。 關於正確的聖潔觀和職業觀,已經有過許多的討論。本文希望從聖經的觀點,以文化使命的角度來分析這個問題,希望能對帶職事奉(又稱雙職事奉)這個觀念作進一步的認識。 上帝在世上的工作 “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約翰福音》5:17) 我們知道神是一位作事的神。但是,我們對祂作事的範圍或許並不很清楚。有些人以為上帝只關心我們的靈魂,所以祂只注重我們的讀經、禱告和聚會。有些人以為上帝是我們追求人生幸福的手段,所以祂繁忙地滿足著我們每天任性的祈求。 但是聖經告訴我們,受造的一切都是本于基督,倚靠基督,也歸於基督。而且創造的至終目的,就是要讓神的兒子得榮耀(《羅馬書》11:36;《哥林多前書》8:6)。這並不是說,上帝是一個自我中心的獨裁者。相反地,因為離開了那萬善的源頭,受造之物是沒有希望的(《羅馬書》8:19,20,22)。 為了讓神的兒子得榮耀,上帝在這世上至少有四方面的工作(註一)。所以,我們在世上的工作,也應當與上帝這四方面工作的性質相同。 神是創造者(Creator) 神的創造性表現在祂使無變有,和從一本造出萬物的兩方面。從祂的形像裡(《創世記》1:27),我們也承受了創造才能,這在我們具創作性的工作中表現出來,例如,商業、藝術、科技、音樂等等。 神是供應者(Sustainer) 上帝不但創造了這個世界,而且托住萬有(《希伯來書》1:3;《歌羅西書》1:17)。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使徒行傳》17:26,28)。許多人以為,上帝是一個盲目的鐘錶匠,在做完鐘錶以後就退出了。但事實恰恰相反,基督以祂全能的命令和智慧,引導了人類歷史的進程(《約伯記》38,39章)。這種功用在人類維持社會運轉中表現出來,例如,照顧家庭、政治、管理等等。 神是救贖者(Redeemer) 神拯救的範圍是與祂創造的範圍同等的(註二)。因為亞當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但如今神的恩典,豈不成為我們永遠得救的根源嗎(《羅馬書》5:15;《希伯來書》5:9)?這種救贖的功用也在人類醫治、修理等性質的工作中表現出來,例如,醫師、牧師、心理輔導員、技工、律師等等。 神是完成者(Consummator) 神不但是救贖者,祂更要照所安排的、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以弗所書》1:10;《哥林多前書》15章;《啟示錄》)。這種把事情做個歸結也表現在人類的教育、新聞傳播、牧養等等工作上。 所以,我們工作的內容,雖然不一定直接與救人靈魂有關,卻仍然可以與上帝同工。工作內容往往並不能決定,它是聖的或是俗的,是高尚的還是低下的。凡是神所潔淨的,我們就不可當作俗物(《使徒行傳》11:9)。 什麼是文化使命? 相信每一個基督徒都深切認識到,上帝所賦予我們的“大使命”就是到世界上去,使萬民作主的門徒(《馬太福音》28:19-20)。我們不是在推銷天國的入場券,乃是讓人放下自己,來作門徒。這是我們從主所領受的第一,也是最大的使命。 相同地,當上帝造男造女的時候,祂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1:28)。 這種管理、看守世界的責任,包括了把這個世界(家庭、學校、社區)改變得更美好,還包括了在世上伸張上帝的慈愛、公理和公義。這就是人類的“文化使命”。這個管理、看守的使命,並未因人類被趕出伊甸園而收回(《創世記》3:17-19),只不過墮落後的人缺乏了管理、看守的能力。因此,我們作基督徒的就有責任發揮光和鹽的作用,不但要在工作場所中作一流的雇員,更要作基督的見證人,使人從我們的言行認識我們所信的主。 這種在世而不屬世(《約翰福音》17:14-15),伸張上帝之國的思想,從奧古斯丁,加爾文,開伯(Abraham Kuyper),魯益師(C. S. Lewis),薛華(Francis Shaeffer),一直到寇爾深(Chuck Colson)等等,一脈相承(註三)。他們都強調,基督徒不要只注重自己的救恩,對社會、文化也要積極參與,要有影響力。在這黑暗的世界,我們要像明光照耀(《腓力比書》2:15-16),彰顯上帝的公義、榮耀和慈愛。這個世界雖然充滿了罪惡,但上帝並沒有放棄這個世界。 其實這兩重使命是一体的兩面。文化使命是我們生活的態度表現,大使命是我們的動機和活力。也因此,基督徒不該從政治、社會道德和倫理的舞台上退卻。如果這兩重使命被分開了,我們就會產生錯誤的聖、俗二分法,會對“世俗”(worldliness)的認識有偏差。 今天許多基督徒與這個不信的世代缺乏共通的語言,面對同事、朋友而沒有切入點,就是因為我們將傳福音和社會責任對立化,把信仰私人化,將信仰和生活分割的結果。這是對文化使命缺乏了解的反映。 雙職事奉的兩種觀念 雙職事奉(dual vocation)就是基督徒在這兩重使命上服事神的具体表現。基督徒或者受到神的呼召,全時間做大使命的工作;或者,受到呼召,一方面在文化使命上服事神,另一方面也在大使命上服事神。這個名詞表明了,我們的職業不但是為糊口,它也是我們服事神的地方。聖經上,舊約中的尼希米和但以理,《使徒行傳》中的亞居拉和百基拉夫婦,都是雙職事奉的。 一種觀念認為,我們工作的場所是我們最大的宣教工場。這裡充滿著失落的人群,特別是那些被盲目的野心和膨脹的自我所充滿的人。那些跨國公司的領導階層正是最需要救恩的族群。基督徒可以把希望、醫治和健康帶給這批同事,幫助他們認識神。 第二種觀念認為,我們工作的場所不僅是一個宣教工場,職業活動的本身(包括個人的、公司的、娛樂的、企業的等等),雖然充滿了罪惡和解構的思想,仍在上帝賦予我們的使命中。 第一種觀念雖然很高貴,卻可能會限制上帝在職業場所的工作。其實,上帝的呼召是我們整個人(包括心靈、身体和理性)的更新,而不僅是靈魂的得救。神願意見到公理和正義在整個社會中得到伸張。上帝期望在人類社會達到文化和思想層次的更新,以及整個被造的救贖。 因此,我們的使命不但是直接領人認識神,也是直接在工作場所上發揮功用,使它更能符合天國的模式。“那種以為福音只是為個人預備的,以為福音對社會、國家和文化只能有間接的功用的想法,不過是西方後現代文化的個人主義的產物罷了。”(註四)。 同樣地,“教會必需能掌握住公眾道德的高原,我們的信息必須關乎上帝的國度,和祂在世上的掌權和治理。”(註四) 雙職事奉是所有非全職事奉者的共同呼召。我們要在職業上、在生活中榮耀上帝,我們也當在領人作門徒的事業上服事神。除了全職事奉和雙職事奉,神並沒有提供第三條路線。 人類歷史上充滿了這種雙職事奉者的影響力,像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對印度教育的貢獻,威伯弗斯(William Wilberforce)對英國廢奴的貢獻,Shaftesbury爵士對英國童工、女工的保護立法等等,都是典型的例子。 呼召與裝備 在韋氏大辭典裡,職業(vocation)與呼召(calling)是同義辭。雙職事奉就是我們對神呼召的反應。上帝的呼召有整体的和個別的。祂呼召個人,不但為了拯救那人,更要那人跟從祂,效法祂。且祂看重這些被呼召者,過於所作的工,所以祂要將所召來的人,塑造成祂兒子的模樣(《羅馬書》8:29),使我們成為祂榮耀的見證人。 因此,認識呼召是我們瞭解每個人獨特性的關鍵。只有當我們回應基督的呼召,我們才能成為(也認識)真正的自我(註五),和明白自我人生的方向。我們雙職事奉的工場是與我們的呼召息息相關的,在神的眼光中,科學家在學術上,專業人士在公司裡,或是教育子女,或是在家做家事,或是從事政治,或是參與社區的服務,若是響應神的呼召,就都是榮耀上帝,同樣可貴,因為都是憑著信心做的。我們被呼召來從事目前的職業,也被呼召作見證人,帶領人作門徒。這兩重使命是平衡的,也是統一整合的。 那麼,我們怎樣才能認識自己的呼召呢? 神呼召我們做的工作,通常都與我們的恩賜相符合。所以在選擇職業時,我們要考慮自己的恩賜(特長)在哪裡。我們若有特別的恩賜,不能自私只為自己的益處。我們應該是神的管家,用恩賜來服務眾人(註五),服事教會。 再者,我們的恩賜有其屬靈的品質。它不但幫助我們認識服事教會的方向,它也幫助我們認識在職場上事奉的方向。因此,盼望我們儘量找尋機會,發掘、操練我們的屬靈恩賜,在教會、家庭和團契中與人印證自己的恩賜。這是一個需要投入,需要付代價,甚至需要冒險的實踐。 一個畏首畏尾的人,將永遠無法跳越自設的牢籠。我們的神是一位至大的神,從祂永恆的旨意和視野中,祂對我們的呼召往往遠超過我們自己的度量。但願我們勇敢地投入,跟隨祂的腳蹤行,尋求並響應祂的呼召。這樣,無論是全職還是雙職事奉,我們才能過一個有目標、有意義的人生。□ 註: 一、參考Paul Stevens 于2002年2月在PBC-Cupertino的一系列演講,http://www.pbcc.org/dc/dgb/.本文多處採用此演講的論點。Paul Stevens是Regent College的David J. Brown講座教授,專長為市場神學。 二、Paul Marshall,“Heaven is not My Home: Living in the NOW of God's Creation”,December, 1999, W Publishing Group. 三、熊璩,〈基督徒的文化使命〉,《舉目》雜誌第一期,2001年。 四、Leslie Newbigin,“The Gospel in a Pluralistic Society,”Eerdmans, 1989. 五、陳達,〈呼召〉(Os Guinness:“The Call”讀後感),《進深特刊》,第八期,200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