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之後

  
            文/心漁 文  
  還有一回她求助,牧師當場為她趕鬼,搞得她落荒而逃。

意外結果

去年我老公一時好玩,把我的名字鍵入網路的搜尋器,看看會有甚麼結果。居然,網上列出一串與我相關的文件,大部分是與同性戀相關的文章。也有朋友好意提醒我,少寫、少翻譯一些同性戀的文章,多寫些其它主題。還有朋友好奇地問我,是否在寫有關同性戀問題的論文。

其實,我的生活環境與同性戀一直是兩條平行線,直到十年前的那一天才有交集。那是個炎炎的夏日,好友琳跑來告訴我一項消息,茲事体大,涉及另一位剛受洗的姐妹小平。

小平被同性戀所困,不知該怎麼好,結果把她的秘密,告訴一位她自己都不怎麼熟悉的朋友,而這位朋友又把這個秘密告訴我的朋友。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說:“只要其中兩人是死人,三個人就能在一起保守秘密。”更何況,她說出自己秘密的對象,是不相熟的人呢?

我立即要求琳回去,請她的朋友保密,並且與琳一同找牧師去。這種事本該由牧師出面解決的。牧師說,讓我們一同禱告,看看該怎麼做。他同時承諾,會查清事實真相。就這樣我們禱告了三個月!

結果,牧師又來找我,他說他禱告的結果是我去!我實在不敢相信,居然牧師會把這種事推得一乾二淨的,要小女子幹。然而,我同時心裡又有數,在這連續禱告的三個月中,自己心裡的感動日益增加,神的確要我去。

只是我一直把這個念頭撇一邊,因為在理性上我認為,這種事本該牧師處理。更何況我與這位姐妹只有點頭之交,怎麼能由我找對方談這種隱私呢?

既然牧師與我都有同樣的感動,是該我去,鐵沒錯,我只有順服一條路!然而,我還是想賴皮,這個差事太困難了。于是,我向上帝禱告:“我去約她吃飯,要是她不肯,我就沒責任。”

我膽顫心驚地拿起電話筒,約她出來。沒想到她一聲應好,並且加了一句,“我室友不在,正好!”

這下子可慘了!見面要說甚麼?牧師沒交待。到此刻,我才意識到自己除了知道同性戀者很容易染上愛滋病以外,連甚麼是同性戀也搞不清楚。

只能求問上帝老爸了。我心想,真理鐵定是要說清楚的,于是禱告,並且拿起聖經,預備找些有關同性戀的經文。誰知愈禱告,心裡愈有個“不!”字,並且心中有感動,要向她談”愛”。

這個感動愈來愈強烈。可是我心想,這樣做會不會縱容小平,繼續在罪中打滾呢?我的心像翻騰的波濤:這真是上帝的旨意嗎?我有沒有搞錯?我直到決定順服,要把上帝給我的那幾節有關愛的經文告訴她,才平靜。

我們一起吃蒙古烤肉自助餐,那些菜咬在我嘴裡,食之無味。我一直在想怎樣開口。最後,還是單刀直入。

“有人告訴我,你有同性戀的困擾!”我說。

看她沒反應,我繼續說:“不過,上帝要我告訴你,他愛你。這是他要給你的經文……”

她臉上的線條還算柔和,所以我又覺得有必要告訴她,我已經對牧師說了。

沒想到她突然怒從心生,杏眼一瞪:“你侮辱我個人,我可以饒恕你;但是,你要是亂傳,毀掉我室友的名譽,我會把你撕了!”

我被她的威脅嚇得心裡直發抖,但外表仍故作鎮定狀。我真的搞不清楚這怎麼會扯上她的室友,想想八成消息錯誤。但是,可能嗎?既然上帝要我說的話已經說了,也吃了飯,就打道回府吧!

我們一路靜默,直到我家前面那條岔路上。我又有感動,問她地址,因為她再沒有多久就要回故鄉。反正我頂多再碰個釘子。比起剛才的生命威脅,面子算得了甚麼!沒想到她居然首肯,給了我她的永久聯絡地址。

我繼續為她代禱。好幾個月後,我收到她一封信,向我傾吐所有的掙扎。之後,我們一起為她走出同性戀禱告,求神為她開一條路。神果真在很短的時間之內為她開了一條路,接受輔導。但是我們都知道,這是條坎坷的漫漫長路。

事後,我細想上帝為甚麼阻止我向她說明真理,而要我向她表達上帝的大愛。其實,那正是當時她需要的。當時,她清楚知道上帝的規範,但就是做不到。她拿刀子劃自己的腿、拿筆挫自己,想盡法子除掉同性戀的念頭,但就是做不到。

她已在罪惡感的折磨之下,再多些說教,對她于事無補,她需要經歷上帝的愛,讓上帝的愛成為她改變的動力。

愛與接納

然而,單是講求上帝的大愛就夠了嗎?有些教會看到同性戀者在社會及教會普遍受歧視與排拒,于是講求以愛心完全接納同性戀,並且認同同性戀的行為。他們甚至針對聖經中有關同性戀行為的字眼,從社會文化的角度,提出不同的解經法,與幾千年來的傳統解釋,大相逕庭。

不少人去了同性戀教會,看到這裡的敬拜與其它教會沒有什麼不同,于是更認為,只要持守一對一的關係,不犯姦淫,上帝是容許同性戀的行為的。

裘.達拉斯(Joe Dallas)就是一例。他有過一段不堪回首的日子。他廿三歲那年不但已得到按牧,而且也已經被解除牧師的職份。原因是行為不檢,與好友的太太有婚外情,對方還因而墮胎。

而在那時,他與自己同性戀男友分了手,要尋找一個地方,能夠容許他可既做基督徒,且不放棄同性戀。他渴望要能以同性戀的身分滿懷信心地來到上帝面前。結果他參加了大都會教會(Metropolitan Community Church)。

當風琴響起他熟悉的聖樂,詩班開口唱出福音派古老詩歌。他不禁號啕大哭,他有歸家的感受,覺得自己是那麼受祝福。在愛與接納中,他很快地參加教會的事奉(註一)。

裘在同性戀教會待了五年。有一天,他看電視節目中一位知名的基督徒音樂家,當眾坦承自己的失敗:婚姻搖搖欲墜,自己的心全被世界所吸引,心變硬。他還承認已有一段時間與上帝之間毫無關係──僅管他背離上帝的那幾年,他手上的事工照樣蓬勃發展。他的見證促使裘誠實面對自己。

裘心裡其實十分想念過去有同性戀行為之前的,那份在上帝面前的自信與平安。他幾乎忘記那份甜蜜的滋味了。然而,他在那位知名音樂家的臉上,看到的那份與上帝和好的平安,與在上帝面前的謙卑;那平安是來自清潔的良心,出自誠實正直的平靜。裘覺察到自己為了擁有愛與接納,早已失去那份在上帝面前的平安。

有不少同性戀者就像裘一樣,在同性戀教會找到愛與接納。上帝愛世人,也包括同性戀者。然而,單是講求上帝大愛,卻缺乏公義與聖潔,結果當事者還是陷在罪中,沒有機會改變生命,更得不到與上帝同在的福份。沒有規範的愛(溺愛),並不能帶來生命的改變,只是暫時安撫一下,沒有永恆的價值。

自然改變?

與此同時,在教會中,另有一些人極力講求上帝的聖潔與公義。為了申張上帝的公義,捍衛真理,他們要求同性戀者立即悔改認罪,不可再犯。不少教會就是抱著這種態度。

我曾與一位宗派領袖閒聊同性戀的問題。我問他怎樣幫助同性戀者?他回答,“我曾遇見一位年輕人告訴我,他掙扎在同性戀裡,所以我把聖經中有關同性戀是罪的經文找出來給他看。”我接著問:“然後呢?”他回答:“還有甚麼然後,他要悔改啊!”

言下之意,當他傳遞真理之後,責任就盡了,剩下是當事者的責任。可是,單是告訴當事者真理,就足以救當事者脫離苦海了嗎?

然而,教會中有不少人,就是抱著這種想法,認為傳達真理後,當事者自然就可以改變。

其實,這種想法是源自我們實踐信仰時的一個迷思。有太多信徒,包括領袖,認為只要信徒按時參加聚會,聽到的真理就會滲透信徒的生命,信徒自然就能按聖經的標準行事,生命煥然一新,聖靈充滿等。

我們若是誠實自省,就不得不承認,自己生命有太多地方需要更新,有太多地方明知上帝的標準,諸如不可撒謊、驕傲、攀比,卻仍舊妥協了。顯然,我們的生命,並沒有因明白聖經的道理而改變。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又怎麼能要求同性戀者明白真理之後,就自動改變行為呢?

我九年前認識秋蕊。秋蕊在教會碰到的釘子,可多了。她曾待在同性戀的圈子四十多年,我遇見她時,她已經走出同性戀十多年了。

她曾到教會求助多次,有時碰到牧者告訴她這是罪,然後吱吱唔唔請她出去,不要再來。她內心的失望與沮喪,不在話下。

還有一回她求助,牧師當場為她趕鬼,搞得她落荒而逃,心靈的傷害久久不能平復。

秋蕊不是特例,同性戀者在教會受拒是稀鬆平常的事。這不禁使人深思王志學牧師講過的話:“帶給別人祝福並不容易,但起碼要成為不帶給人痛苦(意即傷害)的人!”

講求公義是必要的,然而若沒有愛,只會把當事者推離上帝的羽翼,關上傳遞上帝大愛的大門,失去幫助當事人脫離同性戀的機會。

不但如此,一味強調“同性戀是罪”,更是與同性戀者劃分界線,只是自己徒然戴上仇視同性戀,歧視同性戀的帽子,對社會並沒有什麼正面影響。比如長久以來,基督教圈子與社會少有交集,我們基督徒常關起門,自說自話。捍衛真理之聲,多半停留在自己教會的圈子中,對社會影響極微。

持平之道

我相信多數的基督徒,都是願意以愛心接納同性戀者,同時堅持聖經真理,不認同同性戀行為。也投入許多精力與時間,幫助當事者突破生命的瓶頸。不少人走出同性戀,就是因為身邊有人,以愛心與真理相伴,陪他走過漫漫掙扎的歲月。

裘說自己真好運,當他下決心走出同性戀時,有一群充滿愛心的朋友,在他認罪悔改時,接納他。還有一些弟兄,竭誠與他建立友誼。他得到饒恕、接納、重建。

秋蕊的經歷也是差不多。在她最後一次向教會求助時(她本想若是再得不到幫助,就自殺),幸運遇見那教會的牧師與師母,願意伸出援手,陪伴她走過。

當我第一次思考接納與認同之間的差異時,覺得何難之有。我當時認為,只要大家對同性戀有認識,自然能夠做到接納卻不認同。所以,我投入不少時間,翻譯及撰寫有關同性戀的文章,希望對人能夠有所幫助。

但是,近些日子,我發現自己原來的想法太天真。

“接納卻不認同”話雖容易,但做起來卻是困難重重。原因是當我們不認同對方的言行,往往對對方的愛,只剩掛在口中那幾句“憑愛心說誠實話”場面話,流于膚淺,並沒有以真實的行動,來表達自己對當事人身心靈需要的關切。

曾是婦解運動的活躍份子艾米(Amy Trace)在走出同性戀,參加美國愛家協會事奉之後,曾自述她在女權運動前線,遇見過許多基督徒,其行徑令人鄙夷。使她覺得,基督徒喊出的“接納而不認同”,不過是口號,她未看見基督徒對立場不同者有什麼愛心。(註二)

沒有愛,就別提能接納了。教會對社會缺少影響力的主因之一是缺乏愛──缺乏對上帝的愛,也缺乏彼此相愛。同性戀的問題,怎麼扯上了最大誡命、耶穌受難之前所頒發的新命令呢?因耶穌指出,我們彼此相愛與合一,才是影響世人之道(《約》17:23)。基督徒最吸引人的,不就是愛與喜樂嗎?

幾個月前,收到銘志的一封信,使我的心洋溢著喜樂。銘志年輕有為,無論是在家或教會,都有極美好的榜樣。但是,他內心有個不為人知的掙扎──沒錯,就是同性戀!

他的同性戀掙扎,主要歸因于自小沒有見過父親的形像。他與父親接觸不多,並且他家母權當道,父親沒甚麼發言權。

近十年來,他尋求醫治,參加幫助同性戀的聚會,勇敢地認識自己、面對傷痛。除了身邊幾位知情的朋友,為他代禱,伴他走過漫長掙扎歲月之外,他也讓牧師知道自己的掙扎。所幸這位牧師十分有智慧,支持他,鼓勵他參加合適的醫治聚會,並沒有停止他的事奉。

銘志寫信來,是告訴我,他在過去一年多,分租一位弟兄的房子。那位弟兄並不知道他的掙扎,只是單純地以兄弟之愛接納銘志。然而這位弟兄作父親與男人的形像,大大幫助銘志,使他因而得到很大的突破和釋放!

回顧裘、秋蕊、銘志走出同性戀的經歷,可以看到,那些幫助他們的人,不見得有同性戀方面的知識,但是他們的愛與接納,為裘、秋蕊、銘志帶來醫治。

沒有愛的接納毫無力量可言,接納必須以愛為後盾,才可能傳遞出去。不但如此,在上帝的大愛中,是不會有濫愛的;只有在上帝的大愛中,人才能平衡地活出真理與愛。

傷痕累累

教會中有不少弟兄姐妹,在默默事奉幫助裘、秋蕊、銘志這樣的人走出同性戀。然而,我個人認為,一般教會處理“接納卻不認同”的能力,還是薄弱。

放眼看教會,不管是中國教會或外國教會,教會不合是見怪不怪的現象。信徒往往矛頭向內,而非努力向外傳福音。比如使用什麼音樂敬拜,就會引起爭端。我們實在是缺少上帝的國度觀。

再舉一例:最近聽到幾起教會因牧師不十一奉獻,而輕看牧師之事。牧師的理由是,自己接受的神學觀,是牧師即祭司,所以不用十一奉獻。

我們姑且不論誰對誰錯,只問:難道這位牧師不能為了自己所牧養的“羊”,放棄自己的“權利”,進行十一奉獻嗎?而“羊”們難道不能因愛護牧師的緣故,接納他的做法,同心事奉,讓上帝自己對他說話嗎?

教會內的糾紛千奇百怪,信徒傷痕累累,實在不勝枚舉。然而,我要強調的是,我們若是不能在教會與家庭中,切實活出彼此相愛、主裡合一,那麼要想做到“接納卻不認同”,想要助人,就只是痴人說夢罷了。

耶穌復活後,面對心懷愧疚的彼得,他沒有責難,僅僅問了他三次:“你愛我嗎?”這三次問答,不僅抹去彼得的羞愧,也向彼得表達他的愛意──他早知答案,但以這個問題向彼得表達出,他在乎彼得對他的愛。而耶穌的這份愛,成為彼得餘生事奉的力量來源。

前幾天,在聚會中認識一位姐妹,她說自己陪一位同性戀弟兄走出同性戀時,最大的困難就是活出“接納卻不認同”的真諦。

沒錯!這是很大的挑戰。要把愛與真理拿捏得恰到好處,並不容易。儘管我們堅持真理時,當事人可能勃然大怒,甚至拂袖而去。但若是我們切實有愛,愛真的能遮掩許多罪(《彼前》4:8 )。

其實,我們不需要等到碰見同性戀者,才去學習“接納卻不認同”。因為,我們不僅要傳遞真理給同性戀者,更要把福音傳遞給所有心靈破碎的人。

耶穌早已指出,教會改變世人的武器,就是他在加略山的大愛。我們若明白基督對我們的深情,平日在自己教會與家庭中,就願意切實彼此相愛,才可能在必要時,活出“接納卻不認同”的真諦。□

作者註:本文提到所有的人物都是真實的,但是為保其隱私,除了裘與艾米之外,其它的名字均做了改動。

參考資料:

1. Joe Dallas, A Strong Delusion, Harvest House Publishers, 1996.

2. Chasing Amy, Frederica Mathewes-Green, Christianity Today, January 10, 2000.□

作者現住加拿大渥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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