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猶大福音》

  
            蔡金玲  
  是誰寫了《猶大福音》?我們當如何看待猶大這人和這個新的發現?

《猶大福音》的發現

繼《達文西密碼》(The DaVinci Code)之後又引起大眾爭議的一本書,是今年復活節之前由國家地理雜誌所發表的《猶大福音》(The Gospel of Judas)。其實這本書早在1970年代就在埃及沙漠被發現,後來流傳於古董商之間,最終輾轉至紐約的長島。經過16年的擱置,最後由瑞士基金會和國家地理雜誌合作,將其重新騰寫,並加以翻譯。現今由國家地理雜誌社取得抄本的版權,並於最近公諸於世。

許多媒體認為《猶大福音》的出版,重新詮釋了耶穌與猶大之間的關係,因為該書中的猶大不是出賣耶穌基督的叛徒,反而是一位英雄。書中描寫猶大是耶穌鍾愛的門徒,最好的朋友,他是唯一了解耶穌的人。按著耶穌的要求,猶大把耶穌出賣,交給羅馬政府釘在十架上,如此幫助耶穌舍棄肉身而回到靈裡的世界。

由於《猶大福音》的內容,與道統教會正典中福音書的記載,呈現了截然不同的思想。面對媒體的宣傳,導致一些對福音有興趣的朋友(甚至於基督徒們)對基督信仰產生揣測懷疑。到底《猶大福音》中所呈現的思想是什麼? 此書的內容與基督教信仰有何關係? 是誰寫了《猶大福音》? 我們當如何看待猶大這人和這個新的發現?

猶大的背景

聖經中對加略人猶大的背景介紹不多。父親的名字是西門,聖經學人認為加略(Kerioth)是猶大生長的地方。《路加福音》6︰16清楚指出猶大是背叛賣主的人。在新約中“背叛〞這個字都常是指在毫無公義的情況下,陰謀地把某人交給第三者來控制。因著猶大的背叛,聖經中稱他為滅亡之子(意指永遠的滅亡)。又說猶大丟棄使徒的位分,往自己的地方去了,意思是他自己選擇走上滅亡的道路。

從新約福音書的記載,可以了解猶大的個性。例如當耶穌和門徒來到伯大尼,在逾越節前耶穌曾叫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之後姊姊馬大為耶穌擺設筵席,席間馬大的妹妹馬利亞拿出香膏膏抹耶穌的腳,表達對耶穌的感恩。猶大卻問道“這香膏為什麼不賣三十兩銀子 濟窮人呢?〞門徒約翰後來詮譯這事件說(注1) “他(猶大)說這話,並不是掛念窮人,乃因他是個賊,又帶著錢囊,常取其中所存的。〞耶穌接著回答“由她吧﹗她是為我安葬之日存留的。〞由此看出,耶穌表達他喜悅馬利亞這貴重的奉獻,暗示著對猶大的見解作出委婉的斥責。

耶穌一行人中,猶大身為掌管錢囊的職務,但他無法抵抗貪婪的私欲。雖與其餘的門徒同時體驗了耶穌三年來的教誨與仁慈的作為,其中不乏超自然的經歷,但這一切都無法改變他剛硬的心。至終,在逾越節之夜,讓魔鬼控制了他的心,向宗教領袖索求三十兩銀子出賣了耶穌。

《猶大福音》中的思想

《猶大福音》這卷抄本經過考古鑑定,被認為是第二世紀的作品,以哥普特文(注2)(Coptic)寫成。學人們公認它是由希臘文翻譯而來的。書的開頭即聲明所記載是耶穌和猶大之間的祕密對話,是在逾越節前三天所發生的事。書的結尾則記載猶大出賣耶穌並從祭司那裡收了一些錢財作酬金。

全書的特色乃在突顯猶大領悟力出眾,所以耶穌將創世的奧祕向他開啟,為此,極大部分的篇幅是闡明天地的被造,其內容則與舊約《創世記》的天地被造截然不同。簡言之,《猶大福音》所論述的宇宙是由能力等級不同的天使一層造一層而形成的。基督則是屬於主宰這最低層次混沌世界的五大統治者之一。這種創造論是典型的諾斯底主義思想。

甚么是諾斯底主義(Gnosticism)呢? 諾斯底(Gnosis)是從希臘文直譯而來,意思是“知識〞(knowledge)。它是流行於西元二世紀的一種希臘哲學思想(注3)。持此思想的人士否認正統基督教信仰中的神、世界、與基督觀。他們聲稱自己是真正擁有信仰的人,他們雖也接納聖經,但除聖經以外他們還強調要擁有額外的神祕知識,並且認為這些洞見是高過聖經的啟示。這派思想揉和了希臘哲學,基督教,和東方神祕主義的特色。他們也是極端的二元論的支援者,認為屬靈和屬物質的事物是絕對地分割的。對他們而言,物質世界是敗壞的,是一個陷阱,人必須逃離此物質世界而進入屬靈的世界。

諾斯底派人士相信猶大從耶穌那裡得到了這神祕的知識,並且猶大照著耶穌自己的要求把他出賣了。因為耶穌若要回到那神性屬靈的境界(稱為Barbelo),必須犧牲他外在物質的身體。而達成此目標惟一的方法就是必須受死,所以猶大受托來完成此使命,他這么作是幫助耶穌。猶大雖然因為賣主而暫時名節受損,但他將得到永恆的光輝。因此,該書所要表達的就是猶大不是背叛耶穌的人,因著猶大讓耶穌釘十架,猶大實際上比其他門徒更卓越。

錯謬的理論

嚴格來說,《猶大福音》的內容不是講論福音(Gospel),因為福音是論到耶穌生平記錄的好消息,包括他的出生,工作,受死,及復活。福音的重點是耶穌帶來拯救世人的好消息,而非隱藏的,僅給少數人去得著的神祕知識。《猶大福音》的作者顯然不是猶大,應是後來的諾斯底派人士假冒他名而寫的,目的是倡導諾斯底思想。

書中的記載和新約四福音中的記載唯一相符合的,是猶大出賣了耶穌且從祭司手中收了銀錢。因為猶大收受銀錢的事件在寫書的當時,是一件難以狡辯逃脫的事實。因此寫《猶大福音》的人也不得不承認此事。雖然該書以此作結束,然而其他檔案的記載則詳細地描繪,猶大如何領人捉拿耶穌,後悔賣主,上吊自殺的結局。其中一本福音書甚至記載猶大自殺之前所退還的銀錢,被用作買墳地以埋葬外鄉人之用。到福音書寫成之日,那墳地還在,可見猶大所作的事,在當時是有事實證據存在(注4)。

那麼猶大是英雄嗎?諾斯底人士認為猶大雖收受銀錢,但於耶穌被釘十架後,他才恍然大悟,察覺自己愚昧地和其他門徒一樣錯誤地認知了耶穌。因而他及時改正自己,將銀錢交還給祭司,不像其他門徒一樣仍然陷在迷惑之中。但這派人士的辯解,難以回答為何猶大至終選擇上吊自殺之途。由此推論,耶穌傳給猶大神祕知識的說法是不合邏輯的。猶大背叛出賣的行為,導致他心中承受來自良心,或來自魔鬼無比的控訴,最終他選擇自殺之途以逃避內心的痛苦。因此,猶大肯定沒有擁有那智慧的知識,他也不是英雄。

該書所表達的思想與正統的基督教義格格不入,難怪被初期教會的信徒拒絕接納。事實上,當時教會就已辨識這本書的錯謬,視其為提倡諾斯底主義有關的異端思想。例如,早期教父愛任紐(Irenaeus)就曾對此書加以批判,愛任紐在其“駁斥異端〞的著作中(注5)認為這派人士提倡的,就是要恢復聖經中一些聲名野狼籍人物的名聲,包括了該隱,以掃,可拉,所多瑪人(注6)……

這派人士虛構歷史,就像他們虛構《猶大福音》一般。因此,對基督教會而言,《猶大福音》於20世紀被發現並不是一個值得驚奇的事件。它的真相現世,反而確認了早期教會對這派思想的駁斥是正確的。《猶大福音》的發現絲毫沒有影響基督教會的正統信仰,它的價值僅止於歷史文化層面,供學人們研究第二世紀的古代人如何使用文字,蒲草紙,水墨等技術而已。

信奉諾斯底主義與信耶穌是基督有衝突嗎?雖然信奉諾斯底主義的人士聲稱自己是基督徒,但是他們的思想並非初代使徒所傳給教會的教訓。他們又自稱擁有神祕的知識,這派人士其實是隨意引用聖經的內容,至終的目的是要開創另一個新的宗教。

若仔細去了解諾斯底主義,就知道他們並不相信耶穌是創造萬物的真神主宰,只認為耶穌是最次等的一位神,其地位遠低於至高的主宰。類似這類錯誤的教義正是初代教會使徒們所奮力駁斥的,並將其視為異端。

然而,諾斯底信仰並沒有就此消聲匿跡。它在歷代中仍影響著少數人。在這派人士的網頁中,他們坦誠認為諾斯底思想是在第二世紀才逐漸成熟,並由三位當時的人物闡明此思想(注7)。由此可見諾斯底思想並非耶穌基督在世時所傳講的教訓,而是隔了約100年後,才盛行於當時的。諾斯底思想企圖潛入教會中,吞吃那些對基督信仰一知半解的信徒,因此初期教會的領袖們才如此地抵制。

我們學到什麼

無論任何人都需要耶穌的拯救。與猶大同列十二使徒之一的彼得,也和猶大一樣犯了大錯。彼得約三年之久受教於耶穌,卻在耶穌即將上十字架的前一晚,因面臨危急而三度說他不認識耶穌。之後,他雖懊悔自己背義,卻沒有像猶大那般選擇自我毀滅,後來仍得見復活的耶穌獲得原諒,並以自己的經歷鼓勵那些因一時軟弱而犯錯的人。

《猶大福音》的事件,重新引發了世人對聖經正典形成的好奇。《猶大福音》的內容雖與聖經主流思想不合,但它道出了一件事實,那就是約一千九百多年前,第一世紀時代,耶穌確實活在世人之中。不但《猶大福音》這么說,許多早在《猶大福音》之前的古抄本也如此記載。這些初世紀對耶穌文史的記載,不但數量眾多,並且是當時的人願意用生命作交換所寫下的見証。基督教的信仰是建立在歷史的事實上。耶穌基督確實在人類歷史中道成肉身,生長在猶太人中間。他也的確被釘十字架,並且死後三天復活﹗□

注︰

1. 約翰和猶大同為耶穌的門徒,他們生活在一起,因此彼此熟悉對方的個性(《約翰福音》12︰4-6)。

2. 全書的英文版可至下列網頁索取http://www.nationalgeographic.com/lostgospel/_pdf/GospelofJudas.pdf. 哥普特人(Copt)是古埃及人的後裔。

3. “諾斯底〞是一個概括性的名稱,包括了當時多種派別但形式相似的思潮。早在使徒時代,教會領袖就已警告這種混合體的思想(《歌羅西書》2︰18, 21-23; 《提摩太前書》4︰1-3; 《提多書》1︰10-16;《彼得後書》2︰1-4;《猶大書》4, 16;《啟示錄》2︰6, 15, 20ff等)。1945年在埃及沙漠Nag Hammadi發現了許多諾斯底思想的古抄本,其內容後來被翻成英文,成為近代研究諾斯底的重要檔案。James M. Robinson, ed., The Nag Hammadi Library, rev. ed.(San Francisco: HarperSanFrancisco, 1990)。

4. 參考《馬太福音》26︰14-15,47-49;27︰3-8;《馬可福音》14︰43-46;《路加福音》22︰2-6,47-48; 《約翰福音》13︰2,27;18︰2-5。

5. 愛任紐於主後177年在高盧出任裡昂主教。他針對當時與信仰有關的異端思想一一加以駁斥。Irenaeus Against Heresies, I.31.1. http://www.ccel.org/fathers2/ANF-01/anf01-58.htm#6155_1380364.

6. 該隱是舊約聖經《創世記》4章中的人類第一宗謀殺案的主角,因嫉妒而謀殺了自己的親兄弟。所多瑪人是《創世記》19章中因著同性戀和道德的邪惡淫亂被神毀滅。

7. 三位被諾斯底人士視為聖徒的Carpocrates, Basilides, Valentinus,都是第二世紀生活在埃及亞歷山大城的人物。http︰//www.gnostic-church.org. □

作者來自台灣,美國達拉斯神學院哲學博士畢業,主修聖經研究。現任教於中華福音神學院北美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