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可知性 |
駱鴻銘 |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在他們裡面原是明顯的,因為神已經向他們顯明了。其實自從創世以來,神那看不見的事,就如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都是看得見的,就是從他所造的萬物中可以領悟,叫人沒有辦法推諉。(《羅馬書》1︰19-20) |
問︰基督徒即使證明上帝是存在的,並不等於說人就可以認識上帝了。人真的可以認識上帝嗎? 答︰前兩次我們說到聖經是上帝無誤的啟示(第75、76期),而我們是按照上帝(宇宙的創造者)的“形象〞被造的(第77期)。這給了我們認識上帝兩個最基本的條件︰一、人是唯一具有上帝形象的被造物。這個形象賦予人一個獨特的認識上帝的能力。二、上帝不僅給人認識他的能力,也已經清楚、具體地在自然界和人的心中(請見《羅馬書》1︰19-20;這也是世界上所有民族“宗教意識〞的來源),以及聖經中對人說話,向人啟示他自己。我們可以將這兩種啟示稱為“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所以,人可以認識上帝。 但是,有兩點需要我們進一步說明,“認識〞上帝是什麼意思。 一、我們永遠無法完全理解上帝(We can never fully understand God) 因為上帝是創造者,是無限的,而我們是被造的,是有限的。從這個角度看,上帝是不可透知的(incomprehensible)──上帝無法被人全然理解。這與有些人說“我們不可能理解上帝〞不是一回事。完全看不見和看不見全部,其間有本質上的差異。 《詩篇》145︰3說︰“耶和華是至大的,配受極大的讚美,他的偉大無法測度。〞上帝的偉大的確超乎人的想像,是我們無法全然認識的。《詩篇》147︰5也說,“我們的主偉大,大有能力;他的智慧無法測度。〞我們永遠無法衡量或全然認識他的智慧,因為神的智慧遠在我們之上。同樣地,當說到上帝無窮的知識,以色列的君王大衛也說︰“這樣的知識奇妙,是我不能理解的;高超,是我不能達到的。〞(《詩篇》139︰6) 在新約中,保羅也說到這個上帝的不可透知性︰“聖靈測透萬事,連神深奧的事也測透了。〞然而,他接著說,“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哥林多前書》2︰10-12)。保羅在《羅馬書》論述了上帝啟示其偉大的救贖歷史,在整個段落的末了,保羅以一句話作出總結︰“神的豐富、智慧和知識,是多么高深啊﹗他的判斷是多么難測,他的道路是多么難尋﹗〞(《羅馬書》11︰33)。 許多人以為《以賽亞書》55︰8-9,“耶和華說︰‵……天怎樣高過地,我的道路也怎樣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也怎樣高過你們的意念。′〞,是表示人無法知道上帝的旨意。但是這段經文的上下文並沒有這個意思,剛好相反。這段經文是要告訴我們,人可以認識上帝的心意。在55章6-7節,上帝要惡人與不義的人“離棄自己的道路……除去自己的意念〞。為什麼呢?不就是因為上帝應許,只要人回轉(以謙卑的心告解),就可以認識上帝的道路與意念嗎?這正是上帝對人的愛的展現。 這些經文讓我們對神的不可透知有更深的理解。是的,我們無法透知上帝自己或有關上帝的任何事,以及他全部的心思──他的偉大、智慧、知識,或者是他的豐富、判斷,和他的道路,這些都不是我們能全然明白的。但是我們可以知道“一些〞有關上帝的事──他已經啟示的、關於他的愛、能力、智慧……。當他創造我們時,也已經屈尊自己,向他的被造物認同,以人可以理解的模式,向人啟示,好讓人可與他建立獨特的關係。 對我們來說,這個上帝的“不可透知性〞,意味著我們認識上帝的過程,永遠不會感到“無聊〞,永遠會有新鮮的發現──即使在永恆中也是如此。上帝有測不透的奧祕,這也是上帝永遠值得人去敬拜與讚美的原因。 二、但是我們可以真確地認識上帝(We can know God truly) 雖然我們對上帝的認識不是透徹的(exhaustive),但是我們對上帝的認識是“真〞(ture)的。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是愛,上帝是光(《約翰一書》4︰8,1︰5),上帝是靈(《約翰福音》4︰24),上帝是公義的(《羅馬書》3︰26)……等等。要認識這些,並不需要我們對上帝或上帝的這些屬性有完全的知識。當我說我認識我的父親,並不代表我知道所有有關我父親的事,那是不可能的。即便如此,這個陳述仍然是真的,我“真的〞認識我的父親。因此,我們可以說,我們可以真正地認識聖經中所啟示的上帝,雖然我們的知識是不完全的。 其實,當我們說我們可以認識神時,最重要的,不只是我們知道有關他做的一些事,而是可以透過這些事認識神自己。我們可以知道很多有關美國總統布希的事,但是我們未必認識他本人。要認識他本人,需要跟他一起相處一些時日,建立一些私人的友誼。 這也是很多舊約作者親身的經歷,例如猶大國的先知耶利米曾說︰“耶和華這樣說︰‵智慧人不可誇耀自己的智慧,勇士不可誇耀自己的勇力,財主不可誇耀自己的財富。夸口的卻要因了解我,認識我而夸口;認識我是耶和華,我在地上施行慈愛、公正、公義;因為我喜悅這些事。′這是耶和華的宣告。〞 在這裡,上帝說人的喜樂和自我莊嚴感,不是從我們擁有的能力或財富而來,而是因為人能認識上帝。同樣地,耶穌向他的天父禱告時曾說︰“認識你是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耶穌基督與人立的新約,就是應許人可以認識上帝︰“因為所有的人,從最小到最大的,都必認識我。〞(《希伯來書》8︰10-11)。使徒約翰在他的書信中也告訴我們,“神的兒子已經來了,並且賜給我們悟性,使我們能認識那位真實者〞(《約翰一書》5︰20;請參考《加拉太書》4︰9;《腓立比書》3︰10;《約翰一書》2︰3,4︰8)。 我們可以認識上帝自己,這正是基督徒生命豐盛的原因,因為我們可以與神建立一個親密的個人關係,而他是宇宙的造物主,擁有全宇宙最豐富的知識與智慧。而且,正如這些經文所表達的,我們不只擁有有關上帝的一些知識;更可以藉著禱告向神說話,他也透過聖經對我們說話;我們向他唱讚美的詩歌,在他的同在中與他交往;我們可以覺察到他親自住在我們裡面(《約翰福音》14︰23)。這個與上帝天父、聖子、聖靈親密的關係,可以說是基督徒生命最大的祝福。 親愛的朋友們,上帝曾應許︰“我必賜給他們一顆認識我的心,知道我就是耶和華;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親自作他們的神,因為他們必一心歸向我。〞(《耶利米書》24︰7)他是我們的創造者,願意我們以信心來歸向他。在這個認識他的過程中,我們也能真正的認識自己。這正是人生最關鍵緊要的,不要錯過了哦﹗ 本文主要參考資料︰W. Grudem, Systemic Theology, pp. 149-152. 本文經文引自聖經新譯本。□ □ 作者是本刊執行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