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我啊!

          俞文艷

  我發現自己分成兩半,一半對自己說:婚姻那麼痛苦,就離婚吧!另一半又對自己說:離了婚就一定能更好嗎?

  一心出人頭地

  我一直是個自我奮鬥的人。我從小在外祖母家長大,親身体驗到幾代人的壓抑與痛苦。又看到社會上無公義,不是踩在人家頭上往上爬,就是被人踩在腳下,所謂“天下烏鴉一般黑”,沒有真理,仁愛稀少。

  為了改善親人的景況,報答家人的養育之恩,我萌生了刻苦奮鬥、出人頭地的意念。憑著自己還能讀書,能說會道,我就慢慢成了一個自信心極強、想做什麼就一定要做到的人。

  二十多年當中,每次遇到成功,或如意的事,包括考上好學校,出國留學,嫁給美國人,生下兒子,找到工作等等,我都感到一定程度的喜悅。我為自己感到驕傲的同時,也覺得冥冥之中有命運之手在掌管著我的前程。

  但這命運,時而寵我,時而令我受挫,不可知也不可捉摸。而我也只有在順境時,心存感激道,“謝謝命運之神恩待我。”逆境時則咬緊牙關熬過不順的日子,等待時來運轉的時候。

  在我自我奮鬥的過程中,我做了一些良心過不去的事。比如欺騙撒謊、考試作弊,辦事遇到困難時說句巧妙虛謊的話等等。為了避免負罪感或自責,我自圓其說地想:“沒有辦法,人人都這樣,不這樣達不到目的。”

  有時,我也想潔身自好,杜絕一切不正,可無能為力,做不到。世界的吸引力太大,不去追求那些東西,不是埋沒了自己嗎?這樣,我的良知就慢慢麻木和埋葬了。

  那時,我人生拚搏和奮鬥的目標,就是更成功:更高的學位,更高的地位,更好的工作,更多地令人羨慕。我的追求使我外表看來蠻好看、蠻成功,內心卻充滿了煩躁不安,脾氣急燥易怒。我不會享受生活,不會欣賞生命中的親人,甚至連自己達到了一個目標,“成功”了,都只能短暫地高興一下,繼而又馬不停蹄地為下一個目標奔命。我全然不懂得什麼是平安。

  自由人與囚犯

  1993,我二十六歲那年,在生活相對穩定,並有舒適工作的情況下,我的婚姻出現了極大的危機。其實我同我的美國丈夫是一見鍾情,幾年後二見定情。我思考過,無論在感情和理智上,我同他結合都是合適的。但一結婚後兩人之間就充滿了紛爭與不和。掙扎了幾年,不見好轉,就只能由它去了。我就將愛轉移到兒子身上,並將精力投到我們共有的興趣上:做生意賺錢。可危機就在那時爆發出來了。

  婚姻家庭生活變成一片黑,只有一個詞可來形容,即是“痛苦”。那些日子,我雖為自由人,也生活在自由的國家,卻活得比囚犯還慘。因婚姻的痛苦,我自己也陷入了嚴重的無法自拔的情緒低落,及危機、恐慌感中。我吃飯無味,晚上睡不好覺,白天上班心不在焉,走在街上還闖紅燈。神情恍惚,活著如同行屍走肉。

  我試圖尋求幫助。我看了一些心理醫生。在他們的辦公室裡,我可以任意洩露心中的隱私,任意探討。可一離開他們的辦公室,回到現實生活中,我只有更迷惑、更無助。我也無法向親人和朋友們訴說心中的苦楚。因為我不想叫他們難過,加重他們的負擔,我相信他們也無力幫助我脫離我的痛苦。

  我開始考慮離婚會否是一條解決問題的途徑。我發現自己分成兩半,一半對自己說:婚姻那麼痛苦,就離婚吧!另一半又對自己說:離了婚就一定能更好嗎?我隱隱約約地感覺到,我婚姻中的危機,可能只是問題的標,而更深的危機,可能才是本──問題的實質所在。

  可我不能確定是什麼問題,更不知怎麼辦。我再不能一天一天地混日子下去了。當我不得不誠實地面對自己時,我發現我真的是陷在極大的困境之中,彷彿走到了窮途末路。留也不是,因我的日子盡是煎熬,隨著時間的推移並不見好轉;去也不是,因為我一個年輕女子帶著孩子,前途茫茫,且我不能設想,讓我無辜的兒子,在一個破碎的家庭長大。

  無法面對自己

  當我試圖面對現實,欲解脫困境時,我又發現,我實在無法面對的,是我自己。我發現自己好像被一個陰影、一個魔鬼所轄制,這魔鬼常常齜牙咧嘴地將我所做過的對不起良心的事,擺在我眼前,讓我厭惡自己,又可憐自己。這魔鬼緊緊追跟我,驅也驅不走,躲也躲不開,叫我害怕,彷彿已成了我的一部份。

  我的良心也譴責我,我不能再迴避我的罪了。我的罪像一個巨大的黑影追隨我,叫我終日不得安寧。我的負罪感如同一副沈重的軛,壓得我喘不過氣來。我想地獄的味道大約是如此,真是極其可怕,極其難熬。

  在這樣的痛苦中,我開始覺得活著毫無意思,開始思考死是怎麼回事,人死後又會怎樣。我開始思索人生的一些基本問題:我從哪裡來?我活著為什麼?我要到哪裡去?可是不得其解。

  那天,我的心又被痛苦攫住,那是復活節前的星期五,我對天發問:“上蒼啊,若命運之神是這樣捉摸不定不可知,若我活在世上純屬偶然,就像一隻老鼠、一隻螞蟻,今天在,明天死,我何必再延續這痛苦,求你將我這生命拿走。若不然,求你將生命的真相指教我。我不能再這般地活下去了。”我竟在無意之中,已向宇宙萬物的主宰發出了靈魂深處的呼求與禱告。

  第三日,即復活節主日,我丈夫在我倆走投無路之際,想起教會這地方,或許是可以給人靈魂帶來一些撫慰的地方。於是他迷迷糊糊地帶我去一家教會作禮拜。這次禮拜中,雖然有很多儀式和禮文我都不懂,但那大好的信息,即福音,我聽見了。

  我聽見信息中說:世人都犯了罪,而罪的代價就是死亡。然而,神愛世人,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在十字架上流血,死而埋葬,因神的大能,三日後又復活。如今,我們紀念、慶祝主的復活。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罪已被赦免了,不但如此,神還賜我們永生的盼望,賜我們作神的兒女……

  那不就是我嗎?

  我聽了,覺得頭頂上一片漆黑的天空中,彷彿出現了一線微光,我窒息的生命,忽然可以喘出一口氣息了。我彷彿死人活過來了,又或如初生的嬰兒,十分虛弱卻不停地呼吸,愛慕那新的生命氣息。一種無名的釋放,伴隨著喜樂,沖動著我的心頭。我心中道:“原來生命的真相是如此!這才是我所要的生命,這才是我唯一的活路。”

  聖經中的話,特別是《羅馬書》第七章,堅定了我信主的決心:“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体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体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馬書》7:15-25)這不就是我的寫照嗎?

  此後的幾年當中,我接受從神來的幫助。由于婚姻中的問題不宜隨便向人透露或請教,神為我預備了一位特殊的姊妹幫助我。她是我在教會中認識的,長我二十多歲。她用神的話語教導我,為我禱告,並提供她的經驗和教訓作我的借鏡。

  漸漸地我走出了絕望的幽谷,對生命的根本問題,找到了滿意的答案。我知道了我從哪裡來,我往哪裡去,我活著為什麼。我的婚姻也走出了困境。神重塑了我們,重建了我們的婚姻和家庭。我和丈夫在主裡享受比以前更親密融洽的關係。

  神為何如此愛我,我不能測透。可我知他是愛我,且愛到底。世上的浮名虛利已不再能吸引我,我寧願拿時間去傳福音,讓別的人也知道神的愛。因此我放棄了念法律的機會,以後又放棄了工作的機會。但神卻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這讓我看到,我這個自以為是、靠自我奮鬥成材的人,神其實一直在看顧我、憐憫我、扶持我。等我認識他,認識自己,悔改歸向他。

  我也學到,神的意念高于人的意念,神的智慧高于人的智慧。所以,我願意將自己完全交託在神的手中。□

  作者來自上海,加拿大大學畢業,現與丈夫及孩子住舊金山灣區。


Home PageContentsPrev.N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