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馨儀 圖/周卡儀
水深火熱的日子 “很高興看到你們有情人終成眷屬,我很樂意擔任你們的主婚人。可是,記清楚,離婚就不要來找我……”這是二十年前,當我跟未婚夫文海請求父親同意我們結婚時,父親的回答。在父親面前,文海恭恭敬敬、一臉莊重地說:“我絕不會跟馨儀離婚的!”然而幽默的父親還是不忘再次提醒他:“我一定要跟你講清楚,我認識的幾個世上最麻煩的女人都在我家,第一是我的太太,再來是馨儀。我一點都沒有隱瞞,以後你也不能因為這個原因來跟我抱怨,怪我沒有事先告訴你。”傻傻的文海還一個勁地辯說:“不會,不會,她真的很好,真的很好……”從此以後,這個女婿就掉進他岳父的“壞女兒”的手中,過著水深火熱的日子。 婚後,我上我的班,他做他的事。家居生活無大事,小事全交給太太,就這樣開始了女權至上的日子。一同買傢俱,當銷售員拿著計算器按下最後數字的關鍵時刻,他要上廁所,因為他把討價還價的重責大任交給我。買了房子,同事問他房子多大,不知道;一坪多少錢,不清楚;地址呢,不記得──他是真不知道,因為這都是我去做的事。見了他的上級主管,賢慧的太太努力公關之際,扭頭一看,他老兄早已不知去向,事後還落得個“無此必要”之評,言下之意,太太多事。孩子要吃了,要拉了,要哭了,只管叫太太。一丟給我,孩子就飽了、乾淨了、笑了。看吧,這該是太太的事! 說來輕鬆,但是如此的發展,終於產生了不良後果。 工作了一天,已經筋疲力竭,回家的途中,還得接孩子,順便到雜貨店買點東西,大包小包地提到門口。他歡喜地開門迎接我:“嘿,太太,我來拿,我來拿!”可是我卻冷然從他身旁掠過,逕自進了廚房,因為有大堆的事要做:弄飯,給孩子洗澡,看功課……我成了勞碌的妻子和母親,心中壓抑的怨怒與自憐日積月累,越來越掩藏不住。他覺得一定有些什麼事我不高興,可是他也弄不清楚:日子不是天天都這麼過?為何突然就不高興了? 漸漸,當他眉飛色舞地談他的工作時,我沒空聽,也露不出崇拜嘉許的眼神了。當他討好地洗菜、疊被、晾衣服時,我無心留意,也不覺得這有什麼大不了的了。情緒失控時,我更顧不得起碼的禮貌,變得苛刻又挑剔,未等他把話說完,就急急地打岔。我心中只是氣惱:這種忘了把垃圾拿出去丟的人,還得與他同桌吃飯,還得與他同床共枕! 接著是,不再傾談,互相迴避,家中的歡笑,被我的尖叫斥責聲取代。他心煩意亂,我疲勞暴躁,忘記了“同甘共苦、長相廝守”的諾言。終於有一天,引爆了火山,雙方都使出全力,鬥得体無完膚。我把他當成仇人,覺得這個家已成空殼,不是他離開,就是我走人。 我難過得躲在廁所裡哭了好幾個小時,思索怎麼突然間變成這光景。結婚才幾年呀,我成了沒有丈夫痛惜的傻老婆,他竟然不憐惜我眼眶中的淚水,也不在乎我插腰跺腳了!我茫然驚恐,不知所措,我怎能忍受自己失去這些?我將臉深埋在手中,但願這一切都停下來。神,幫助我,我要知道問題出在哪裡! 無人疼的傻老婆 我打開聖經,淚眼婆娑地讀著。彷彿有閃電劃過心的曠野,我看到自己的問題了! 做個盡責、守份、勤勉的妻子,豈不是好事嗎?可是為什麼忿恨、抱怨的情緒,卻與這些值得稱讚的表現連在一起?因為信任及肯定,他給我更大的權利及空間,怎麼反倒成為我要脅及否定他的工具?怎麼海枯石爛都不能動搖的愛情,卻只因我多承擔了些家務,他少說了幾句体貼讚美的話,就鬧到兵戎相見? 我可曾真正留心過他對家庭的熱愛──寧肯將大堆公文從辦公室抬回家中處理,只為了能與妻子兒女同在一個屋簷下,偶爾踏出書房找杯水喝之際,瞥見老婆孩子圍坐一起或言談或戲耍,這丁點的幸福溫暖就足以撫慰他疲倦的身心。可是滿心積怨的我,不但不給他任何支持與肯定,還將他的形像扭曲成“棄我們母女於不顧,終日埋首在事業中”的大男人! 我可曾真正珍惜過他對我的嬌寵──他一件夾克穿三年五年,一套西裝除非穿不下,否則都仍然是衣櫥中的行當。而我換季換衫換皮包,去年校友會“秀過”(展示過)的服飾,今年哪能讓同學再看到?會要命的!非再添新的不可!於是他頂著酷暑高溫,陪太太踏遍街頭,只為了尋找一雙合適的鞋,好搭配太太特別中意的裙裝,漂漂亮亮地出席校友會。哪怕是濕透了衣衫、磨損了鞋跟,也沒有一絲的不耐或不悅。他豈不是那個把最好的給妻子的丈夫?可是不知足的我,想的卻是:“如果有大把鈔票,又何需如此這般挑挑揀揀、費時費力?” 我可曾真正体會過他對我的尊重──正當我奮戰於鍋碗瓢盤之際,電話那頭傳來他焦急的聲音,只為了告訴我因臨時有事,必須延後幾十分鐘回家。他百忙之中趁隙打回家的電話,說明他怕我擔心他的遲歸,可是不知体恤的我,往往衝他這麼一句:“你就是藉故拖延時間,只想等我把一切弄妥後回來吃現成的!” 是什麼使我雙眼蒙蔽,看不到他百般的好?呵,是我的自滿與驕傲,使我無視於他眼中的感激與讚賞,是我的自義與自憐,使我忽略了他對家庭的忠心及勤奮。 澆熄跋扈的氣焰 聖經上說:“你們也不要發怨言,像他們有發怨言的,就被滅命的所滅。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10:10-11)。這是在講以色列人出埃及後在曠野漂流的四十年。以色列人離開為奴之地,日間雲柱,夜間火柱,過紅海,吃嗎哪,卻仍舊抱怨神的供應不夠好、不夠多。 照說,發點小牢騷,抱怨幾句生活中的不滿,只不過是我們人類性格上的小缺點罷了,頂多是對別人的要求多了些而已,怎麼神就將這小缺點定個“滅命”的罪呢?真這麼嚴重嗎?抱怨之罪真的大到該死的地步嗎?是的,聖經上明明這麼說,而且是當鑑戒來告訴我們的。因為這抱怨裡有對神直接的侵犯,有對他的能力、旨意、恩典與護佑的不信和抗拒,也有因抱怨生出的貪婪和忘恩負義。這些最終使他們失去神的祝福。 那我豈不是將我的婚姻也帶到曠野?忿恨抱怨加深了我對他的不滿,不滿驅逐了尊重與感激,自卑自憐趁隙而入。我在心裡大聲告訴自己:我配得更好的東西,更多的幸福,更多的關注,更多的接納,更多的……貪得無饜,使我覺得丈夫給我的永遠不夠,他虧待了我,家埋沒了我。出埃及的那些以色列人,抱怨神的恩典不夠,竟然說寧可回埃及繼續為奴,以致他們最後死在曠野,進不了應許之地。如果我再抱怨下去,與出埃及的那些人沒什麼兩樣,破裂的婚姻將會是我的結局。 回想當年結婚時,實在不明白父親的一番話,以為只是父親的幽默。直到信主後才知道,天上的父與地上的父,對兒女的婚姻有同樣的心意──二人成為一体,不可分開。這當中有多少的功課要學習。想我平常與朋友相處,發生意見衝突時,心中再怎麼不悅,總會設法克制自己,避免一時衝動說出氣話來。但是對這個經常在身旁、小心翼翼陪不是的男人,我卻毫不顧惜,恣意地潑灑喜怒哀樂。每每理直氣壯地要求丈夫愛妻子,其實,這個一點也不可愛的妻子正顯出驕縱跋扈的氣焰,還外帶一張乖戾的嘴。婚姻生活是真正的操練,我需要努力克服我習以為常的抱怨心態,靠主得力量,免得像那浪子一樣,直到連豬吃的豆莢也沒得充飢時才知道懊悔! 從此,一步一步地,我改變了,文海也改變了。仍然是兩個不完全的人,雖然仍有很多弱點,卻願意選擇彼此恩待,不細數對方的不是,不以批判的態度來要求對方,彼此尊重且受尊重。希望有一天,那個世界上最麻煩的女人行列中不再有我的名字。當然,假如文海肯說“你真的很好”,那就更美了。□ 作者現居加拿大溫哥華,本文由加拿大溫哥華信友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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