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 與 人 ”    

─ ─ 紐 約 座 談 會 紀 實

                          伍 慧 靈

    方 維 強 ( 來 自 廣 東 , 畢 業 於 哥 倫 比 亞 大 學 研 究 院 , 現 從 事 電 腦 工 作 ) : 今 天 討 論 的 經 文 是 《 約 翰 福 音 》 第 1章 1∼ 18節 , 圍 繞 的 討 論 問 題 是 : 神 和 人 的 本 質 區 別 在 哪 裡 ? 人 為 什 麼 不 接 受 神 的 光 ? 人 通 常 憑 藉 什 麼 來 拒 絕 神 ? 耶 穌 如 何 成 為 神 與 人 之 間 的 中 介 ?

    方 維 強 : 在 18節 中 說 : “ 從 來 沒 有 人 看 見 神 , 只 有 在 父 懷 裡 的 獨 生 子 將 祂 表 明 出 來 ” , “ 父 ” 就 是 上 帝 , 耶 穌 是 人 與 神 之 間 的 橋 樑 。 只 有 通 過 耶 穌 基 督 , 才 能 夠 了 解 上 帝 的 心 意 。 耶 穌 “ 道 成 肉 身 ” 就 是 表 明 神 的 思 想 , 神 的 本 質 , 神 的 能 力 。

    李 靈 ( 來 自 上 海 , 從 事 多 年 哲 學 、 馬 克 思 主 義 研 究 , 現 在 讀 神 學 ) : 這 一 章 的 經 文 有 兩 句 話 非 常 重 要 , “ 道 與 神 同 在 , 道 就 是 神 ” 。 從 第 1節 到 18節 講 到 四 個 非 常 關 鍵 的 字 : 道 、 光 、 生 命 、 子 。 道 和 子 講 的 是 神 與 神 之 間 的 關 係 。 神 怎 樣 体 現 自 己 , 如 何 把 祂 自 己 向 人 顯 現 出 來 。 祂 是 自 在 的 、 先 在 的 和 永 在 的 。 因 為 人 不 可 能 認 識 神 , 神 就 差 派 祂 的 兒 子 到 世 上 , 讓 人 從 耶 穌 身 上 体 驗 感 受 神 。 “ 光 ” 是 生 命 , 生 命 也 來 自 神 。 不 僅 僅 是 肉 身 的 生 命 , 也 是 靈 裡 面 的 生 命 。 我 們 有 了 靈 裡 面 的 生 命 後 , 就 有 了 新 生 。 這 新 生 命 是 從 靈 上 感 覺 的 , 也 就 是 感 覺 到 神 的 同 在 。 所 以 “ 道 成 肉 身 ” 這 句 話 表 明 了 耶 穌 如 何 成 為 神 與 人 之 間 的 中 介 。

    樂 美 亮 ( 來 自 浙 江 , Brooklyn College 心 理 學 博 士 生 ) : 在 基 督 教 裡 面 , 非 常 強 調 神 和 人 的 區 別 。 人 跟 神 之 間 最 大 的 區 別 就 是 人 是 被 造 的 , 而 神 是 創 造 者 。 在 人 產 生 之 前 , 有 一 個 很 長 的 空 白 , 就 需 要 假 設 一 個 “ 點 ” 。 這 個 “ 點 ” 從 什 麼 時 候 開 始 ? 如 果 從 基 督 教 的 觀 點 看 , 它 就 是 聖 經 所 說 的 神 或 是 “ 道 ” 。

    蘭 標 連 ( 來 自 福 建 , Baruch College 碩 士 生 ) : 在 基 督 教 裡 , 既 然 人 是 被 造 的 , 所 以 他 絕 對 不 能 跟 創 造 他 的 神 一 樣 。 人 不 接 受 神 的 光 , 是 因 為 人 的 驕 傲 使 他 們 要 跟 神 一 樣 , 不 願 承 認 裡 面 的 黑 暗 。

    白 夢 ( 來 自 北 京 , 在 普 林 斯 頓 和 紐 約 從 事 中 國 問 題 研 究 和 寫 作 ) : 基 督 教 以 神 本 為 起 點 , 人 是 神 創 造 的 , 人 不 可 能 變 成 神 。 那 麼 , 人 為 什 麼 不 接 受 神 的 光 呢 ? 我 個 人 的 理 解 , 就 是 因 為 那 個 智 慧 。 從 聖 經 上 看 , 當 亞 當 、 夏 娃 吃 了 蘋 果 以 後 , 就 產 生 了 智 慧 , 能 夠 分 辨 善 惡 , 人 開 始 感 覺 到 自 己 的 能 力 了 。 如 果 把 整 個 西 方 思 想 史 看 一 遍 , 就 會 把 西 方 的 理 性 主 義 與 偷 吃 智 慧 果 這 一 點 聯 系 起 來 。 在 耶 穌 出 現 之 前 , 古 希 腊 哲 學 家 亞 里 士 多 德 已 經 認 識 到 人 的 理 性 , 他 也 嘗 試 解 釋 世 界 的 起 源 。 而 十 六 世 紀 的 法 國 哲 學 家 笛 卡 兒 , 是 一 個 真 正 的 理 性 主 義 者 。 他 用 理 性 的 方 法 去 証 明 神 的 存 在 。 但 似 乎 效 果 不 大 。 笛 卡 兒 說 除 非 我 們 能 夠 清 楚 地 知 道 某 件 事 情 是 真 實 的 , 否 則 我 們 就 不 能 夠 認 為 那 是 真 的 東 西 ; 到 了 法 國 的 啟 蒙 運 動 , 很 多 啟 蒙 思 想 家 也 是 把 理 性 主 義 作 為 一 種 思 想 上 的 武 器 。 人 只 有 通 過 學 習 不 斷 地 增 加 自 己 的 認 識 、 自 己 的 知 識 , 通 過 發 展 理 性 , 人 性 才 能 夠 充 分 地 完 美 起 來 ; 到 了 黑 格 爾 , 理 性 主 義 發 展 成 一 個 龐 大 的 体 系 , 試 圖 去 解 釋 歷 史 , 解 釋 世 界 , 解 釋 人 。 黑 格 爾 之 後 的 十 九 世 紀 , 很 多 思 想 家 都 從 黑 格 爾 出 發 , 如 馬 克 思 、 達 爾 文 。 後 發 展 成 為 馬 克 思 主 義 , 新 馬 克 思 主 義 , 達 爾 文 主 義 , 新 達 爾 文 主 義 。

    無 論 是 馬 克 思 的 唯 物 論 , 還 是 達 爾 文 的 進 化 論 , 都 是 人 類 的 知 識 , 人 類 自 我 的 認 識 , 人 類 對 世 界 的 解 釋 , 離 神 越 來 越 遠 。 所 以 , 我 相 信 , 人 類 由 偷 吃 智 慧 果 , 得 到 了 智 慧 到 認 識 自 己 、 發 展 理 性 , 這 樣 的 一 條 路 是 離 神 越 來 越 遠 了 。 而 從 當 代 , 我 們 很 顯 然 地 看 到 , 理 性 主 義 已 經 走 過 頭 了 。 理 性 主 義 對 我 們 的 生 活 、 我 們 的 思 想 已 經 造 成 了 傷 害 。 人 過 份 地 誇 大 自 己 的 能 力 , 變 得 非 常 的 驕 傲 , 無 論 是 思 想 , 還 是 科 學 的 發 展 , 使 人 變 成 這 樣 , 所 以 , 從 西 方 思 想 史 上 看 , 這 是 人 不 接 受 神 的 光 的 一 個 很 大 的 原 因 。

    嚴 家 祺 ( 來 自 北 京 , 曾 任 中 國 社 科 院 政 治 研 究 所 所 長 , 現 於 紐 約 從 事 中 國 問 題 研 究 和 寫 作 ) : 神 和 人 的 本 質 區 別 在 哪 裡 ? 我 認 為 有 自 由 意 志 的 社 會 群 体 可 以 分 為 三 種 類 型 , 一 是 動 物 群 体 , 如 狼 群 、 蜜 蜂 群 体 ; 二 是 人 類 群 体 , 如 人 的 各 種 組 織 、 社 團 ; 三 是 可 以 自 由 、 獨 立 行 動 的 人 造 物 群 体 , 如 某 一 城 市 的 正 在 行 駛 的 汽 車 群 体 、 空 戰 中 的 飛 机 群 体 。 這 些 群 体 中 的 每 一 個 体 在 自 由 行 動 時 , 要 作 出 決 定 。 動 物 在 作 決 定 時 , 神 完 全 不 介 入 。 人 在 作 決 定 時 , 如 果 這 一 決 定 不 影 響 到 其 他 人 , 也 就 是 說 不 造 成 人 類 群 体 之 間 的 “ 互 動 ” , 人 作 這 種 決 定 , 神 也 不 介 入 。 當 人 在 涉 及 人 與 人 關 係 的 問 題 作 決 定 時 , 在 各 種 選 擇 中 , 有 一 種 最 好 的 決 定 , 這 種 決 定 , 就 是 神 的 決 定 。 特 別 是 在 一 個 人 利 益 和 良 心 發 生 衝 突 時 , 如 何 作 出 決 定 , 這 時 , 你 就 可 以 聽 到 神 的 聲 音 , 神 告 訴 你 如 何 作 出 決 定 。 人 在 社 會 生 活 中 只 要 作 決 定 , 神 就 在 你 身 邊 顯 現 出 來 。 人 和 神 的 本 質 區 別 在 於 人 的 決 定 往 往 有 這 樣 那 樣 問 題 , 唯 有 神 的 決 定 絕 對 正 確 。 神 的 存 在 , 是 通 過 人 的 一 個 又 一 個 決 定 表 現 出 來 的 。 當 一 個 人 為 了 實 現 某 一 目 的 , 不 擇 手 段 地 付 諸 行 動 時 , 就 是 說 , 這 個 人 在 決 定 時 , 沒 有 聽 神 的 指 導 。 狼 群 中 每 一 個 狼 的 決 定 ( 如 何 行 動 的 決 定 ) , 都 沒 有 神 的 指 引 。 當 人 類 社 會 的 某 一 群 体 沒 有 一 個 人 聽 神 的 指 示 時 , 這 個 人 的 群 体 也 就 是 狼 群 。 十 七 世 紀 英 國 哲 學 家 霍 布 斯 在 《 利 維 坦 》 中 就 描 述 了 這 種 “ 無 神 論 者 ” 的 群 体 。

    樂 美 亮 : 另 外 一 點 , 神 跟 人 的 區 別 就 是 : 神 作 為 神 是 唯 一 的 神 , 人 則 是 一 個 種 類 。

    嚴 家 祺 : 我 想 講 講 人 為 什 麼 不 接 受 神 的 光 及 人 通 常 憑 藉 著 什 麼 來 拒 絕 神 。

    一 個 長 期 受 到 父 母 關 愛 的 孩 子 , 在 青 少 年 時 期 的 某 一 “ 成 長 階 段 ” 往 往 有 一 個 “ 叛 逆 期 ” 。 相 反 , 一 個 不 受 父 母 關 愛 的 孩 子 , 通 常 沒 有 “ 叛 逆 期 ” , 他 們 往 往 過 早 体 驗 人 間 的 苦 難 和 無 情 , 過 早 充 分 運 用 了 他 們 的 “ 理 性 ” 。 “ 叛 逆 期 ” 是 為 了 擺 脫 外 在 的 、 人 為 的 權 威 ( 如 父 母 ) 而 只 相 信 自 己 “ 理 性 ” 的 時 期 。 人 在 作 決 定 時 , 一 般 都 要 訴 諸 “ 理 性 ” , 人 們 依 靠 理 性 可 以 實 現 自 己 的 目 的 , 同 時 。 理 性 可 以 告 訴 人 如 何 不 擇 手 段 地 實 現 目 的 , “ 理 性 ” 也 可 以 製 造 罪 惡 。 當 一 個 人 只 相 信 自 己 理 性 去 作 決 定 時 , 往 往 就 拒 絕 神 的 指 引 。 歐 洲 歷 史 上 的 啟 蒙 運 動 是 啟 發 整 個 社 會 理 性 的 運 動 , 啟 蒙 運 動 認 為 , 社 會 文 明 的 唯 一 希 望 是 理 性 , 是 知 識 的 增 長 和 科 學 的 進 步 。 啟 蒙 時 代 的 許 多 大 思 想 家 , 如 伏 爾 泰 、 狄 德 羅 、 霍 爾 巴 赫 , 並 不 相 信 神 的 存 在 , 他 們 只 相 信 人 的 理 性 , 用 理 性 對 中 世 紀 的 宗 教     一 種 外 在 的 、 人 為 的 權 威 進 行 了 無 情 的 揭 露 和 批 判 。 在 法 國 大 革 命 高 舉 自 由 、 平 等 、 博 愛 的 旗 幟 把 路 易 十 六 送 上 斷 頭 台 後 , 迎 來 的 卻 是 反 專 制 派 之 間 的 自 相 殘 殺 和 新 的 專 制 。 中 國 在 五 四 時 期 , 高 舉 科 學 與 民 主 的 旗 幟 , 把 一 切 宗 教 都 當 作 迷 信 來 拋 棄 。 可 以 說 , 歐 洲 歷 史 上 的 啟 蒙 運 動 和 中 國 本 世 紀 初 的 “ 新 文 化 運 動 ” , 都 是 這 些 國 家 成 長 期 的 “ 叛 逆 期 ” 。 只 相 信 “ 理 性 ” 來 作 決 定 , 實 際 上 就 是 拒 絕 神 的 指 引 。

    我 不 是 基 督 徒 , 但 我 從 “ 如 何 作 決 定 ” 中 認 識 神 的 存 在 , 在 作 決 定 時 遵 循 神 的 指 引 。

    白 夢 : 我 解 釋 一 下 , 剛 才 我 說 的 並 不 是 貶 低 理 性 。 理 性 主 義 是 整 個 西 方 文 明 的 支 撐 。 只 是 理 性 主 義 走 到 今 天 已 經 過 頭 了 。 人 在 追 求 自 由 、 發 展 理 性 的 過 程 中 , 往 往 忘 記 了 自 己 是 誰 , 忘 記 了 我 們 是 在 一 個 有 限 的 時 間 、 有 限 的 空 間 裡 面 。 一 個 有 限 的 生 命 体 自 認 為 無 所 不 能 , 我 想 這 是 理 性 主 義 給 人 造 成 的 一 些 直 接 的 結 果 。

    蘭 標 連 : 我 們 是 不 是 應 該 把 理 性 和 理 性 主 義 區 別 開 來 。 理 性 本 身 並 沒 有 錯 。 但 若 是 理 性 成 為 一 種 最 高 的 準 則 , 用 於 統 轄 人 生 所 有 的 領 域 , 只 要 不 符 合 理 性 的 邏 輯 、 不 週 密 , 就 被 否 定 , 這 就 是 理 性 主 義 。 理 性 本 身 沒 有 錯 , 理 性 是 神 賜 給 我 們 的 , 錯 是 錯 在 理 性 主 義 。

    黃 靜 蓉 ( 來 自 黑 龍 江 , 畢 業 於 哥 倫 比 亞 大 學 研 究 院 , 現 為 化 學 教 授 ) : 我 覺 得 人 跟 神 完 全 不 同 。 就 像 一 個 工 程 師 造 了 一 個 机 器 人 , 工 程 師 和 机 器 人 完 全 不 同 。 一 個 是 造 者 , 一 個 是 被 造 的 。 机 器 人 不 了 解 工 程 師 , 机 器 人 不 知 道 工 程 師 為 什 麼 吃 飯 、 喝 水 , 但 是 工 程 師 對 机 器 人 卻 非 常 地 了 解 , 机 器 人 哪 裡 有 毛 病 , 他 都 會 知 道 。 我 們 和 神 也 是 一 樣 。 這 些 年 來 , 我 一 直 都 很 想 多 認 識 神 , 可 是 到 頭 來 , 還 是 不 了 解 , 或 是 了 解 一 點 點 , 但 我 覺 得 奇 妙 的 是 : 神 很 了 解 我 。 例 如 說 , 聖 經 告 訴 我 們 應 該 怎 樣 做 , 或 是 不 要 怎 樣 做 。 《 哥 林 多 前 書 》 13章 講 到 愛 的 定 義 , 告 訴 我 們 不 要 嫉 妒 , 可 是 當 我 看 到 別 人 的 孩 子 很 可 愛 的 時 候 , 就 會 嫉 妒 。 還 有 我 們 會 做 不 當 做 的 事 , 例 如 我 們 一 家 到 中 國 城 吃 飯 , 如 果 付 現 金 就 不 收 稅 金 , 剛 開 始 , 我 也 這 樣 做 , 可 是 到 後 來 良 心 就 會 告 訴 我 , 好 像 不 應 該 這 麼 做 。 神 其 實 很 早 就 告 訴 我 們 不 該 這 樣 。 所 以 , 神 很 了 解 我 們 , 祂 知 道 我 們 有 犯 罪 的 可 能 性 。

    王 小 明 : 神 是 完 全 無 缺 的 , 而 人 卻 是 犯 了 罪 的 , 是 罪 人 ; 神 是 永 恆 的 , 而 人 的 生 命 卻 是 短 暫 的 。

    李 靈 : 人 拒 絕 上 帝 的 原 因 其 實 只 有 兩 個 : 第 一 , 就 是 剛 才 講 的 理 性 主 義 。 1771年 , 龐 德 發 表 了 辯 証 理 性 批 判 。 他 說 人 類 的 理 性 犯 了 一 個 重 要 的 錯 誤 。 因 理 性 是 上 帝 給 予 人 類 在 有 限 的 範 圍 內 觀 察 和 理 解 現 象 的 , 但 人 類 的 理 性 有 一 種 自 然 衝 動 , 要 達 到 認 識 的 彼 岸 。 所 以 , 人 對 三 個 觀 念 特 別 感 興 趣 : 上 帝 , 本 体 、 論 理 。 這 個 上 帝 不 是 我 們 人 類 所 能 理 解 的 。 當 人 去 認 識 上 帝 的 時 候 , 就 是 犯 了 錯 誤 。 第 二 個 原 因 就 是 “ 原 罪 ” 。 當 人 完 全 從 自 己 本 身 的 需 要 出 發 的 時 候 , 人 類 往 往 是 不 承 認 上 帝 的 。 我 們 大 陸 來 的 同 胞 , 包 括 我 自 己 , 一 談 到 上 帝 , 第 一 句 話 就 問 “ 上 帝 是 什 麼 ” , 第 二 句 就 是 “ 上 帝 有 什 麼 用 ” 。 當 我 們 在 有 限 的 生 命 中 , 把 自 己 有 限 生 命 的 要 求 肆 意 誇 大 , 壓 倒 對 永 恆 的 追 求 時 , 上 帝 就 在 我 們 的 視 野 之 外 了 。

    嚴 家 祺 : 我 想 針 對 第 三 個 問 題 談 談 , 耶 穌 如 何 成 為 人 與 神 之 間 的 中 介 ? 二 千 年 前 , 耶 穌 在 以 色 列 加 利 湖 地 區 傳 教 。 耶 穌 傳 教 , 實 際 上 是 教 導 人 們 按 神 的 旨 意 去 作 決 定 , 即 使 是 受 苦 受 難 、 身 負 罪 名 、 人 所 共 棄 的 人 們 , 耶 穌 認 為 , 只 要 按 照 神 的 要 求 去 做 , 就 可 以 得 救 。 耶 穌 與 一 般 人 不 同 , 他 的 所 有 決 定 , 包 括 他 傳 教 過 程 本 身 , 都 完 全 符 合 神 的 旨 意 。 而 我 們 普 通 人 作 的 各 種 決 定 , 有 的 背 離 神 的 決 定 ( 如 引 用 理 性 、 不 擇 手 段 的 決 定 ) , 而 最 好 也 只 能 屬 可 能 接 近 神 的 決 定 。

    伍 慧 靈 ( 來 自 廣 東 , 畢 業 於 紐 約 州 立 大 學 , 現 於 一 家 金 融 公 司 工 作 ) : 《 創 世 紀 》 第 1章 第 6節 提 到 “ 耶 和 華 神 用 地 上 的 塵 土 造 人 , 將 氣 吹 在 他 鼻 孔 裡 , 他 就 成 了 有 靈 的 活 人 … … ” 所 以 , 人 有 神 的 靈 。 但 人 犯 了 罪 後 , 神 的 形 象 和 樣 式 不 能 在 人 的 身 上 得 到 恰 當 的 彰 顯 了 。 因 人 與 神 的 靈 失 去 了 正 確 的 關 係 。 人 與 神 失 調 的 關 係 , 使 人 沒 有 辦 法 降 服 在 神 的 面 前 , 承 認 自 己 的 罪 。 人 裡 面 的 罪 也 使 人 行 在 黑 暗 中 而 不 自 知 。 光 來 了 , 當 然 也 不 承 認 那 是 光 。 特 別 是 人 所 擁 有 的 許 多 成 就 、 美 德 、 學 識 , 更 不 讓 人 覺 得 自 己 是 在 黑 暗 中 。 耶 穌 來 就 是 要 指 出 人 最 根 本 的 問 題 , 讓 人 知 道 人 是 有 罪 的 。 耶 穌 並 且 讓 人 知 道 人 的 罪 需 要 神 的 愛 來 赦 免 , 因 有 罪 的 人 不 可 能 潔 淨 自 己 。 神 差 遣 祂 的 獨 生 子 “ 道 成 肉 身 ” 來 到 世 上 來 完 成 祂 的 拯 救 計 劃 。

    耶 穌 在 世 上 給 了 人 類 一 個 最 高 的 自 我 反 省 標 準 , 這 個 標 準 就 是 一 切 真 善 美 的 源 頭     神 本 身 。 每 一 個 人 只 要 憑 信 心 接 受 神 的 愛 , 罪 就 能 得 赦 免 , 並 且 得 以 與 神 恢 復 正 確 的 關 係 。 與 神 恢 復 關 係 後 , 就 靠 從 神 而 來 的 新 生 命 與 有 罪 性 的 舊 生 命 爭 戰 , 這 爭 戰 過 程 有 勝 利 有 失 敗 , 但 屬 靈 的 生 命 就 是 在 這 起 起 伏 伏 的 過 程 中 不 斷 地 成 長 。 因 耶 穌 說 : “ 你 們 可 以 放 心 , 我 已 經 勝 了 世 界 ” ( 《 約 翰 福 音 》 16: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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