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做妻子……

          小 維

  聖經《以弗所書》第五章第二十二節說:“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我剛信主的時候,讀這句經文覺得很不以為然。好在當時還沒嫁人,所以也沒有丈夫要我順服。要知道,從小到大,在我所生長的環境中充斥的口號是“婦女能頂半邊天”。其實婦女又何止半邊天?回憶以前街坊鄰居,十家有七八家都是太太頤指氣使,先生則唯唯諾諾,必恭必敬。

  好景不長,我后來嫁了人。先生和我都是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但這一點卻並沒有保証我們的婚姻一帆風順。記得結婚第一年,當我發現我的丈夫沒有像我所知道的那些丈夫那樣對太太言聽計從時,我感到很深的挫折感。我們經常為各樣的大事小事吵架。

  我向神禱告,求他幫助我。我想像神會怎樣幫我,是讓我從此完全順服?還是讓我先生和我之間從此不產生矛盾?……我設想了很多種可能,又都被我自己否決掉了。心底里有個聲音說:“就是上帝也不會有什麼辦法”。然而正是因為禱告,神開始在我身上做改變的工作。

  太太吃虧了嗎?

  我對這句“妻子當順服丈夫”的經文不以為然,甚至覺得刺耳,是因為我在潛意識里認為神的話語是過時的,是會讓我吃虧的。我忘記“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8:28)我忘記神的道是有生命的。就算有的時候我們對某句經文不甚理解,但只要照著去做,是一定會蒙福的。我常跟神說:“神哪,不是我不願意順服,而是他實在太不講道理了。我這樣無條件地順服,下回他不更變本加厲嗎?”我總是忘記我的先生也是在神的手里面,只要我先順服,神自然會改變我的先生。然而,要做到這個先字談何容易。

  聖經中《列王紀上》十七章記載那位撒勒法的寡婦,若不照著先知以利亞的話先給以利亞做個餅吃,哪能得到永不短缺的油和麵?她和她兒子早就在災荒里餓死了。不過,當我們對神的屬性多一些理解,知道他全然的愛,全然的公義,全然的大能,要做到這個“先”字就不那麼難了。我們只要照他的話語去做,他自然會對我們負全責。可不是嗎?我才做了個起頭,神就已經大大地祝福我們。結婚四年,我們育有一兒一女。我的先生非但沒有變本加厲地欺負我,反而更体貼。

  如果耶穌在我家

  夫妻吵架,爭得面紅耳赤,若有旁人看見,一定會說不是好的榜樣。不過只要關起門來,就可以把基督徒的身份体統先丟到腦后,吵個天翻地覆再作理論。殊不知,縱然沒有人會看見,神卻看見。

  聖經《馬太福音》說:“人要稱他(主耶穌)的名為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馬太》1:23)每次讀到那句經文的時候我總是很感動。我覺得這是何等的福分,主耶穌與我們同在。然而有時候我還真怕他時刻與我們同在。如果主耶穌就在我們家里,我一定不敢如此那般地和先生吵架。神叫我們只講感謝和造就人的話,而我在吵架的時候講的大多是苦毒和怨恨的話。更要緊的是,我如果想到主耶穌在我們家里,實在是沒有什麼事情值得吵的了。再大的委屈,如果我的主已經看見了,就已經算不得什麼了。

  生命比對錯重要

  夫妻吵架,無非要辨出個對錯。其實許多時候回過頭來看,對錯真那麼重要嗎?為著對錯的緣故,可以將神要我們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全部丟掉嗎?人看重的,是一時的智慧和對錯,神看重的卻是屬天的生命。這讓我想起當年亞當和夏娃的失敗。蛇的話有一部分是事實,那就是:“你們吃的日子……,便如神能知道善惡。”(《創》1:5)亞當和夏娃,便毫不猶豫地吃了那個果子。便出現了能辨別善惡卻不能行善,有了智慧卻沒有神的生命的情形,就有罪了。今天,蛇仍然在用那古老的方法引誘著我們,巴不得我們為著一己的意見丟棄神的生命。

  上帝最公平

  講到亞當和夏娃的例子,我們更可以看出上帝實在也是公平的。不錯,他確實給男人在婚姻里多一點權力,但男人在婚姻里的責任更大。他是一家的祭司,擔負著把全家都帶到主面前的責任。為什麼這樣說呢?在人看來,亞當和夏娃的犯錯,夏娃一定是主犯。但當神來責問的時候,他首先問亞當:“你在哪里?”(《創》3:9)可見在神的眼里,夏娃的失敗首先是亞當的失敗。

  好的溝通法

  講到這里,有人或許會說,那是不是說做太太的就應該一概言聽計從,對先生百依百順呢?我想不是的,神的心意也不是這樣。在過去的四年多時間里,神讓我們學習了各種比吵架有效得多的溝通方式。神讓我們學習隨時隨地地多為對方著想,神教我們即使在彼此意見不同的時候,仍然“言語里常常帶著和氣,彷彿用鹽調和”。神也教我就算是無法認同先生的意見的時候,仍然順服在先。然后藉著禱告讓神作工。神讓我每一次都經歷到他的愛,恩典和憐憫。實在是如《腓立比書》四章六到七節所說:“應當一無挂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里,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

  作者現住加拿大多倫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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