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歷史一個公道

--簡論西方傳教士在華的歷史貢獻

          楊愛程

  在官方輿論主導了這樣一種一面倒的認識之後,對在華西方傳教士做任何正面的評價是十分艱難的。然而,我們必須要還歷史一個公道,否則我們有負於歷史。

  帝國主義侵略的工具?

  在向中國學生學者傳福音時,一個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西方傳教士在中國幹了那麼多壞事,我們為什麼還要信他們的宗教?”

  之所以有這樣的判斷,就是因為生在“新中國”的這一代知識份子,在國內所接觸到的有關在華西方傳教士的資料都是負面的。比如,在華西方傳教士是“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的馬前卒”,是“從事侵略活動的偽善者”,“披著宗教外衣的帝國主義分子”,而基督教則是“殖民主義的警探和麻藥”。就如去年10月1日羅馬教廷將一百二十名在中國的天主教的“殉道者”,冊封為“聖徒”之後,《人民日報》就刊登文章,指名道姓地抨擊那些所謂的“聖者”,說他們有的是“作為近代殖民主義、帝國主義侵略中國工具的外國傳教士”,有的是“作為那些劣跡斑斑的外國傳教士的幫兇和追隨者的中國教徒”,還有的是“在由於外國傳教士憑藉不平等條約規定的特權,橫行鄉里,欺凌百姓,激起人民反抗中死於非命,而成為帝國主義侵略戰爭的殉難者和殖民地教會勢力的犧牲品的中國教徒”(見《揭開所謂“聖人”的面目》,署名為“史岩”,《人民日報》2000年10月3日)。

  這篇文章雖然是針對天主教傳教士的,但在一般中國人的心目中,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的宣教士並無明顯的差別,一言以蔽之,都是“一丘之貉”。

  在官方輿論主導了這樣一種一面倒的認識之後,對在華西方傳教士做任何正面的評價是十分艱難的。然而,我們必須要還歷史一個公道,否則我們無論是作為基督徒,或者只是作為一個普通的中國學人,都會感到有負於歷史,有負於前人和後人,也有負於自己的良心。

  在這裡,我完全無意於美化在華西方傳教士的全部行為。西方傳教士和我們一樣是普通人,也會有普通人有的弱點和局限。他們當中會有一些信仰不純正、行為有缺失的人,也會有一些對中國人抱有深刻種族偏見的人,會有一些濫用西方人所擁有的條約特權,“橫行鄉里,欺凌百姓”的人。在中國和西方列強發生直接利益衝突,甚至爆發戰爭的時候,也一定會有一些西方傳教士背離自己的職責及對神對人的信實,採取一些與自己的身份不相符的行動。對此,西方教會史家,特別是一些原駐華傳教士都有相當多的反省,我們中國基督徒更沒有必要一味地為之遮掩。

  然而,承認在華西方傳教士的行為有失誤和不足之處,和全盤否定其在華宣教事業的價值,是完全不同的。在十九世紀初至二十世紀五十年代,這將近一百五十年的時間內,在華西方傳教士,尤其是基督教新教傳教士,對中國教會的建立,以及對中國的文化、教育、科技、醫藥和社會服務等的現代化所做出的巨大貢獻,任何一個心存公正,又對這方面的歷史事實做過一番考察的人,都不會將其一筆抹煞。由於篇幅所限,我們在這裡祇能進行提綱式的簡述。我想,在華西方傳教士為中國人所作的最重要的貢獻,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語言文字的通俗化

  中國當時通用的文字是文言文,與民眾日常使用的口頭語言相去甚遠,不經過長期的專門訓練,幾乎無法正常地閱讀和寫作。那時高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老百姓是文盲,這雖然是農業社會生產力低下的必然結果,但艱澀難學的文言文也是一大原因。傳教士為了在較短的時間裡,把福音傳給一般未受過教育,或僅受過很少教育的普通老百姓,從一開始就嘗試將書面語言通俗化。他們用接近通俗語言的“淺文理”(即簡易文言文),或直接用口頭語言翻譯聖經,撰寫福音單張。而這是在以提倡白話文為標誌的“新文化運動”正式登場的半個世紀之前。

  在英國傳教士馬禮遜的宣教工作中,文字工作就佔了很大的份量。除了翻譯出版聖經,他和後來的米憐(William Milne)等助手一起,編印了很多講解基本信仰的通俗小冊子,免費分發給中國人。後來的許多傳教士也仿傚其做法。例如,歷史上第一位中國籍牧師梁發所著的福音小冊《勸世良言》,就在當時廣泛流傳,影響了許多人。甚至後來的“太平天國”領袖洪秀全,都是在這本小冊子的影響下,決定發起“拜上帝會”的。到1860年,大約有一百萬份福音單張分發出去,1890年增至近二百萬份,而到1905年就增至三百七十萬份。這些文字不只傳播了福音的種子,同時也直接或間接地起到了推廣文字通俗化,掃除文盲,提高底層群眾文化知識水平的作用。

  興辦教育,傳播科學知識

  西方傳教士對教育的重視,直接成為中國教育近代化的發端。傳教士們每到一處,除了傳福音之外,首先要做的常常不是建教會,而是興辦新式學校。他們把學校看成傳福音、培養信徒信仰基礎,以及栽培當地教牧人才的重要途徑。馬禮遜初到中國時,中國尚不允許外國人在自己的土地上設立教堂和學校。所以他和米憐、梁發等人,於1816年在馬六甲創立“英華書院”,開了中國基督教教育的先河。從那以後,特別是1842年的鴉片戰爭之後,西方式的近代化學校就隨著西方傳教士的足跡,在中國大地上興旺起來。

  在1876年,還只有不到六千名學生在傳教士辦的學校就讀,而到了1889年就增加至近一萬七千名。那時候,進外國人的學校還被視為不光彩的事,所以在這些學校就讀的大多是生活無著的貧困人家的孩子,甚至是被遺棄或失去父母的流浪兒。但到了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進教會學校已經蔚然成風,日益成為中上階層家庭所追求的目標。遠在1905年清朝政府宣佈“廢科舉,興學堂”之前,傳教士們就早已為中國教育制度的近代化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在高等教育方面,傳教士們也同樣是中國近代專業教育的先行者。清華大學、燕京大學、聖約翰大學、齊魯大學、東吳大學、嶺南大學、淡江大學等許多名校,都是西方傳教士所創辦的。

  中國人出洋留學在今天已不是新鮮事,而在一個半世紀以前,很多王公貴族寧願砍頭,也不願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西洋蠻邦”去。而開創中國人出國留學先例的,同樣是西方傳教士。有史可考的第一位中國留學生叫容閎,他於1847年被一位美國傳教士布朗(Samuel S. Brown),帶到美國東北部的康乃狄克州,在著名的耶魯大學完成學業。他回國後說服清廷的洋務派大員,獲准從各地教會學校選召一百二十名小留學生,於1872年由他親自帶領去美國學習。自那以後,中國各地出國留學的人便逐漸增加。到上世紀初,出國留學已經成為各階層青年學子爭相追求的人生目標之一。

  醫療衛生事業

  在介紹西方先進的醫藥知識及衛生制度方面,傳教士也是功不可沒的。從十九世紀四五十年代開始,就已經有傳教士在廣州上海等通商口岸設立小型的醫院。此後他們幾乎每到一地,都會創辦醫院。不僅是為了傳福音,也是看到了當時中國人的切實需要。傳統的中醫藥,雖然在治療一些常見的慢性疾病上有其獨到之處,但在治療急性病和傳染病方面往往毫無辦法。比如當時流行的霍亂、鼠疫、猩紅熱、腦膜炎、肺結核、痳瘋病等,中醫藥基本上是束手無策的,因為對微生物的傳播特點幾乎沒有什麼認識。傳教士醫生把西方當時最先進的醫學知識和醫療手段帶到中國來,幫助了很多人,特別是那些完全沒有能力看病求醫的貧窮人士。傳教士也盡可能把一些建立在生理學和生物學知識基礎上的西方衛生觀念傳遞給中國人,使他們開始形成合乎衛生學的生活方式。

  我們這一代中國人,只知道加拿大人諾爾曼白求恩如何在抗日戰爭中,為八路軍建立戰地醫院,怎樣不辭辛勞為中國軍民治病,甚至在血液不足時為病人輸他自己的血。很少有人知道,遠在白求恩醫生來華之前,早已有數以百計的傳教士醫生在中國默默奉獻,像白求恩一樣不時用自己的鮮血搶救中國人的生命。有的傳教士醫生在十分偏僻的隔離區建立痳瘋病院,長期和痳瘋病人生活在一起,想方設法為他們治病,給他們愛,向他們傳福音。那時,就是痳瘋病人的親人都不敢接近他們。正是這些“上帝的使者”的努力,才使國人慢慢地打破了對痳瘋病的盲目恐懼,建立了痳瘋病也可以治癒的正確觀念。

  中國的近現代醫學教育和醫藥科技,也同樣發端於傳教士所創辦的醫科大學和臨床觀察研究。中國著名的協和醫院、華西醫科大學等,都是傳教士所創辦的。我在〈基督教傳教士在禁止鴉片貿易中的歷史貢獻〉(《海外校園》第29期)一文中提到,在鴉片貿易的初期階段,人們對鴉片的看法就像二十世紀中期人們對香煙的看法一樣,大多認為吸食鴉片只是一種無傷大雅的嗜好。因而,上至王公大臣,下至軍民百姓都趨之若鶩。而正是傳教士醫生,在臨床觀察中積累了大量鴉片毒害人身体,破壞家庭生活的資料,並在他們本國信徒的協助下,發起了抵制鴉片貿易的運動。經過他們長期的抗爭,終於迫使英國政府立法,取締了鴉片貿易。

  扶困濟危、幫助弱勢

  傳教士秉承主耶穌關懷“弟兄中最小的一個”(《太》25:40)的精神,每到一地,都從幫助弱勢群体切入。他們建立孤兒院,收容孤兒和棄嬰。著名的“揚州教案”,就是因“傳教士收集嬰兒,用他們的肢体和器官製藥”這樣一個惡意的謠言引起的。其實是傳教士常常出於愛心收容孤兒和棄嬰,而那些孤兒和棄嬰有很多本已身体虛弱,甚至患有不治之症,在當時的醫療條件下,死亡的幾率必然高一些。一些不明真相的人看到孤兒院裡常有小孩死亡被埋葬,出於對外國人的偏見,就認定他們在虐殺嬰孩。再加上一些排外情緒很重的士紳和官員的慫恿,便發生了暴民圍攻內地會駐地的事件,致使戴德生和他太太等多人被打傷。

  傳教士不但收容孤兒和棄嬰,而且為他們設立學校,教導他們正確的價值觀,也使他們掌握一技之長,成為有能力自立於社會的人。在抗戰期間,兩位內地會的女傳教士為了把她們所管理的孤兒學校的孩子們轉移到大後方,竟帶著他們從山東,經過河南,一步一步地走了數千里路,爬山涉水,風餐露宿,一直走到陝西某地,才得到了其他傳教士的接濟。也是在抗戰期間,河南一家傳教士醫院的女性醫護人員,冒著自己被日寇強暴的風險,保護了在醫院裡避難的數百名中國難民,其中大多數是老弱婦孺。

  救濟災民也是傳教士經常做的工作之一,無論哪裡發生洪澇災害,流行疫病或者戰爭,哪裡就有傳教士的身影。美國女傳教士慕拉第(Lottie Moon),在山東傳教近三十年。她為了幫助災民,把自己所有的都奉獻出來,致使她自己長期營養不良,去世時体重只有三十七磅。

  移風易俗,提高婦女地位

  傳教士以平等尊重的態度對待婦女,這對當時的中國社會有強大的衝擊力。傳教士是興辦女學、傳播男女平等觀念的發起者。他們把很多出身貧困家庭的,或失去父母的,或被遺棄的女孩子,培養成了女教師、女護士、女醫生,給當時的中國社會樹立了尊重婦女,提高婦女地位的實實在在的榜樣。很多人都聽說過傳教士反對裹足陋習的事,其實傳教士在反對童婚、納妾、奴婢制度、包辦婚姻、販賣婦女等中國社會的傳統弊病方面,也都不遺餘力。

  後來,隨著基督教教育体系的發展壯大,全國各地的教會中小學和大專院校,為中國培養了一代新型的女性知識份子,她們和男子一樣活躍在中國的教育、科技、醫療、護理、新聞、法律、政治等各個領域。雖然不能說傳教士就是移風易俗、提高婦女地位的唯一推動力,但他們在這方面所發揮的、首開風氣之先河的功勞,則是無論如何也不可以抹煞的。

  讓國人直接認識真理

  新教(更正教)傳教士,秉承馬丁路德宗教改革的傳統,每到一地,必先將聖經譯成當地的通行語言,好使當地人直接從聖經中認識上帝和耶穌基督。第一本完整的中文聖經,就是更正教宣教士奉獻給中國人的。

  第一位來華宣教的英國傳教士馬禮遜於1807年來到中國後,由於滿清政府嚴格的閉關鎖國政策,使他一時無法從事公開的宣教工作。但他一點都不氣餒,馬上開始學習中文。很快,他便決定親手翻譯聖經。經過十多年的努力,終於在1819年完成了全部新舊約聖經的翻譯工作,並於1823年出版。上海華東師範大學歷史系教授顧長聲,在他所著的《傳教士與近代中國》中指出:

  “基督教的聖經全部譯成漢文在中國開始傳播,這是天主教在華活動了二百多年所沒有做的事,而由基督教(新教)把它初步譯成了。基督教的全部原始教義得以完整地介紹給中國,馬禮遜是第一人。”(p. 24)

  此外,英國浸信會派駐印度的傳教士馬士曼(John Marshman),和一位擔任澳葡政府翻譯官的亞美尼亞人拉沙(Joannes Lasser)一道,花費了十六年的功夫,於1822年完成了《新舊約全書》的中譯本。後來,又有英國聖公會傳教士麥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德國傳教士郭實臘(又稱郭立士)(Karl Fariedrich Gutzlaff)、美國公理會傳教士裨治文(Elijah Coleman Bridgeman)和馬禮遜的兒子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合作翻譯,於1840年前後完成。

  到了1853年,又出版了米憐、麥都思、施敦力(Stronach)、布朗(Brown)、馬儒翰、裨治文、理雅各(James Legge)和克陛存(M. S. Culbertson)等人合作修定的所謂“代表譯本”。由於參加者對神的名稱有分歧,因而出版了“神”版和“上帝”版兩種不同的譯本。

  1890年,上海在華傳教士代表大會通過決議,準備出版一本全國通用的中文聖經,並於次年成立了三個委員會,分別負責文理(即文言文)、淺文理和官話三種譯本的翻譯工作。其中,“淺文理譯本”於1904年出版了新約部份,“文理譯本”於1906年出版,而於1919年出版的“官話(國語)和合譯本”則成為最受歡迎,也流傳最廣的中文聖經譯本。至此,“神的話語”正式成為中華文化体系中的一個無法忽略的組成部份,默默地發揮著淨化心靈,匡正世道的功效。

  建立中國教會

  西方傳教士也遵行主耶穌的囑咐,為接受了基督信仰的中國人施洗,並建立中國教會。初期中國人對其持有強烈的排斥態度。馬禮遜在開展在華宣教工作的第七年,即1814年,才有機會為第一位中國信徒施洗。從此以後,便有越來越多的人信主,教會就這樣像一棵纖弱的幼苗一般,在中國的土地上扎下了根,並且日漸茁壯地成長起來。

  就在1817年前後,有位印刷工出身的梁發(又稱梁阿發),成為中國教會史上第一位華裔牧師,也是馬禮遜在文字、教育和傳教工作中的得力助手。從這樣一個卑微起點開始,中國教會在傳教士的辛勤培植下慢慢地成長壯大,到十九世紀結束時,已經達到信徒二十多萬人,到1927年達到五十多萬人,而到五十年代初西方傳教士被迫撤離中國大陸時,已經接近一百萬。

  在中國教會建立的初期,中國信徒和中國教牧人員在信仰上還不是很成熟,因而需要西方傳教士的栽培、護持和指導,所以給人的印象是比較缺乏獨立性。但是,隨著中國信徒的信仰根基日漸牢固,教牧人員的靈命、素養,和傳道、教導及牧養教會的能力的提高,中國教會便日益具有了獨立獨特的本土化特色。到了二十世紀二三十年代時,已經有了像王明道先生所帶領的教會那樣,完全不依賴西方差會支持,也不需要傳教士參與指導,真正堅持“自立、自養、自傳”原則的中國教會。

  中國教會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不獨立,到半獨立,再到完全獨立的發展道路表明,教會是上帝親手建造的。他建立教會的目的,就是要“神的子民”在這個黑暗的世界上“作鹽作光”,給迷失的世人新的盼望和新的人生方向。而西方傳教士,在把上帝的話語傳遞給我們中國人,並在中國的大地上建立上帝的教會中,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他們是“上帝的使者”,並且非常忠實地完成了主耶穌託付給他們的“大使命”。對此,我們中國人理應對他們抱有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才對,而絕不應該用百般的羞辱和侮蔑來對待他們。他們出於對上帝和對我們中國人的愛,放棄了本國的舒適生活,遠離故鄉和親朋好友,來到中國,甘願和當時的中國人過同樣的艱苦生活,甚至貢獻出鮮血和生命,這是很值得我們尊敬的。□

  作者來自甘肅省,在國內獲教育學博士,現住加拿大,在溫哥華《真理報》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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