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理解如此的上帝

          沈 中

 

《海外校園》編輯:

  您好!

  我是一個徘徊在基督教門口的人,我相信上帝是存在的,但我對聖經舊約中的上帝不太理解。最近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裡面也問了很多關於聖經和上帝的問題,其中不少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這些問題也代表了許多慕道友的想法,現我摘錄此文給您們,急切希望您們給予回答。請原諒我在摘錄時,部份保留了原文尖銳激烈甚至某幾處顯露的刻薄口吻,我相信以《海外校園》的雅量,是可以容忍的。

   --美國 周小麗

附:  我為什麼成不了基督徒?

  (原文刊於《華夏文摘》電子版,本刊獲准轉載摘錄。)

 

 

  思想變化

  一年前,我開始參加教會活動。在對基督教稍有瞭解之後,我很快便想成為一個基督徒。但在我參加教會活動一年之際,一個偶然的原因促使我反省思考,從而對基督教很多基本的東西產生極大的懷疑,並最終放棄了對它的追求。

  我當初去教會是我太太不斷思想工作的結果。我參加了不少次查經活動,讀了幾本入門書,尤其是里程著的《遊子吟》一書,很快便從一個無神論者變成了一個不可知論者。也就是說從認為神不存在到不知道神是否存在。雖然我一開始去查經班並不很習慣,但很快便發現那裡有一些這個社會不多見的溫情、互助、友愛。這裡的主要話題不是股票、電腦、賺錢、綠卡,而是歷史、神、道德、罪、來世、永生。

  當然我的思想上的變化,跟我接觸到的基督徒也有極大的關係。可以說他們中很多人,是我這一生中接觸過的最友善、最品行端正的人。我心裡的天平逐漸向基督教傾斜,也羨慕起基督徒的生活,並希望自己能成為其中的一員。

  慈愛何在

  然而,我偶然讀到了達爾文質疑地獄一段話,促使我全面地反省思考,並從而整個改變了我對基督教的看法。

  大家都知道按基督教的教義,地獄又名火湖,是所有的非基督徒、假基督徒及魔鬼撒但受永遠的火燒、煎熬和折磨的地方。用火燒來慢慢地煎熬折磨從而達到懲罰的目的,已經夠殘暴了,而如果這是一個永永遠遠的煎熬,這就不可能有再一點點積極的懲罰和糾正的效用了。你能想像一個高高在上,萬能、公義、慈愛的神做出這樣的事嗎?

  基督徒喜歡將上帝與人的關係比做父親與兒子,天下有哪個慈愛的父親,會把不認他的兒子打入萬劫不復的地獄呢?難道他就不想想自己該負的責任嗎?我覺得對一個人最極端的處罰,只能是讓他在這個世界上死亡消失,使他再度傷害別人的可能性變為零。這不是出於憎恨,而是出於公義和維護其他人的權益。事實上當今世界恐怕沒有幾個國家,還用折磨煎熬來作為處罰犯人的手段,而這一連“本性罪惡”的人類都不屑而為的事,居然成為宇宙的主宰用來威脅渺小的人類的手段。聖經記載的是跨越時空的絕對真理嗎?這是我難以接受的第一點。

  殺嬰凶手

  於是,對待聖經,我採取了一個與以往截然不同的方式,即“不考慮真偽,先看對錯”。換言之,先假設聖經所言句句屬實,看我是否能認同它的主要教義和價值觀。

  這一來我發現了很多問題。當然我現在的觀點受到了很多反基督教言論的影響。本文中我引用的聖經經文多出於反基督教的角度,可能聖經中還有別的語句,給出與之相反的教義。我也不否認聖經中有大量的勸人從善的積極的教誨,然而因為基督教把聖經當作跨越時空的絕對真理,我必須要以一種苛刻的態度來審察它。用天文學家卡爾薩根的一句話來說:“異乎尋常的聲稱必須要有異乎尋常的證據。”我不否認我對聖經,尤其是《舊約》缺乏全面深入的瞭解,也許有些我未曾讀到或領悟到的部分正是對我的問題恰到好處的解答。所以我只能說以下只是我目前的觀點,而不一定是我永遠的觀點。然而現在我對聖經的感覺恰如馬克吐溫所言,“不是聖經中我不能理解的讓我不安,而是聖經中我能理解的讓我不安”。

  繼“上帝的慈愛”之後,讓我困擾的第二個問題,是《舊約》中殺嬰兒的問題。《舊約》中多處有無辜嬰兒慘遭上帝屠殺的故事。而且上帝尤其對長子感興趣。比如埃及法老不放摩西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上帝處死所有埃及人的長子。上帝的這種報復手段和那些恐怖分子何其相像--只要我傷害到你所關心的人便是對你最好的懲罰。至於亞伯拉罕為表示對上帝的信心而要獻上自己的親生骨肉,我沒有發現這有什麼好誇耀的,換了我,我是做不到的。事實上,即便是要我去獻上個陌生人,我都不知道自己能否做到。

  極不平等

  第三點是平等問題。關於人人平等,聖經中對這一點可以說是至少沒有大力提倡。相反,聖經對奴隸制是默許的。難怪美國南北戰爭期間,很多人以聖經為依據,堅持認為奴隸制是合理的。

  聖經對於男女的不平等,則是明明白白地提倡。“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的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他轄管男人,只要沉靜。”(《提前》2:11-12)。“婦女在會中要閉口不言,像在聖徒的眾教會一樣。因為不准他們說話。她們總要順服,正如律法所說的。她們若要學什麼,可以在家裡問自己的丈夫。因為婦女在會中說話原是可恥的。神的道理,豈是從你們出來麼?豈是單臨到你們麼?”(《林前》14:34-36)。

  歷史上對猶太人的迫害歧視,可以說與基督教天主教有著直接的聯繫,因為在基督徒眼裡猶太人是殺死耶穌的凶手。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按照《舊約》,猶太人是種族歧視的最早受益者,上帝沒什麼道理便揀選了他們,然後開始幫助他們征服其他民族。

  思想自由

  第四點是關於言論和思想的自由。基督教從本質上來說是對言論和思想自由的最大否定。按照聖經,任何人只要罵兩句上帝,他就應該被石頭砸死。“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全會眾總要用石頭打死他。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他褻瀆耶和華名的時候,必被治死。”(《利》24:16)基督耶穌本人便是言論自由的犧牲品。對猶太人來說,他唯一的罪便是號稱是神的兒子。

  禁果陷阱

  第五是點關於原罪和人類的本性問題。眾所周知,基督教認為人的本性是罪惡的,而最初的起因也就是原罪,是因為亞當和夏娃受了毒蛇撒但的誘惑而偷吃了智慧的禁果。很多人當然要問,為什麼萬能的上帝會允許這種誘惑存在,答案往往是上帝不想讓人類成為機器人,而要成為有自由意志,能自己選擇的活人。

  問題是如果亞當和夏娃吃了禁果才有智慧,那麼說明他們在這之前是沒有智慧的。譴責他們受魔鬼的誘惑就好像給了嬰兒、弱智、精神不健全的人選擇的自由,然後再譴責他們沒有聽從警告受了誘惑。這是不是更像是一個陷阱?更有甚者,從此任何人一出生,便要承擔先人“罪”的後果,這是否有點像文革時的劃成分?

  緣何相信

  第六點是關於信心。教會裡最常提到的是信心和愛這兩個詞。信心是指對上帝的絕對信任,即便有許多難以理解的或相互矛盾的事實也不能動搖。這一點毫無疑問是與科學研究的懷疑一切的態度針鋒相對。

  很多基督徒在對聖經、對世事的不公平不理解的時候,便把信心當成最有效的武器。常常聽到有人說,等耶穌再來的時候一切都會有答案的。但是我想如果耶穌今生沒有給你答案,憑什麼你相信來生就有答案?

  絕對崇拜

  第七點是關於人生的意義以及人神的關係。按我對基督教的理解,基督教認為神創造了人,而人生的意義便是恢復與神的關係。我發現我對基督教最反感的一點就是它所強調的絕對的崇拜。這恐怕也是大多數人包括我自己在內,相對比較能接受耶穌的原因。任何人都有權對上帝發出發自內心的讚美,但我不明白為什麼這是人人都必須做的。你能想像一個宇宙的主宰、仁慈公義的上帝,一定要聽一群渺小的人類對他?美、奉承、馬屁嗎?什麼樣的人或者神才會覺得對他的讚美是必不可少,而且必須是連續不斷的呢?

  聖經的主題是神揀選了猶太人,要他們永遠歸向他,崇拜他,從而得到拯救。然而我們可以看到神一次又一次失敗了,整本聖經可以說是一本記錄上帝如何失敗的書。如果世上真的有位萬能的神,那他會覺得聖經是對他的萬能的證明呢,還是無能的證明?

  苦難的意義

  第八點是關於苦難。基督教常常用世界的精美,來說明一位設計者的存在。然而對於世界醜惡的一面,則統統歸罪於撒但和人類。請問一方面不願意對消極的一面承擔責任,一方面又希望被?美為萬能的、完美的、至高的主宰,這是合理的嗎?

  聖經中對災難的描述最有代表性的是《約伯記》。我讀完後完全沒有明白,只感覺上帝比人類更自私。為了與魔鬼打個賭,為了檢驗約伯是否對他忠誠,他可以讓約伯的全家成為犧牲品。其實從整本聖經看,這似乎便是上帝生存的意義和目的--讓人類認識他,崇拜他,必要時檢驗他們的忠誠。至於手段,是用今世的災難如降災於長子,降瘟疫等等來逼迫,還是用自己兒子的死來感化他們,或是用來世天堂的誘惑或地獄的威脅,上帝無所謂,可謂是不擇手段。讀一讀《舊約》那些繁瑣無比的宗教禮儀和教條,我們便可以看到上帝對人類是否忠誠聽話的重視,遠遠超過他對人類自身的幸福快樂的關心。

  世界上最不道德的是什麼?是戰爭,疾病,災害,事故,地震,饑荒,貧窮,是天生的不健康的嬰兒……如果一個人能制止這一切,卻對這一切無動於衷,我們都會譴責他的不道德,但為什麼一旦人換成神,他的無動於衷就不受譴責,反被當作高深莫測,當作深謀遠慮,當作別有安排?

  那又怎樣

  我知道包括我太太在內的許多基督徒朋友,恐怕不會同意我的很多觀點,有的可能感覺受了侮辱,我對此很抱歉。但如果我不把自己真實的想法寫出來,我覺得那是我對他們的欺騙。我也不否認對有些基督徒有一種羨慕和嫉妒,因為他們從信仰上得到了力量,他們体會到了一種我無法体會到的奇特的感覺。聖經裡的很多東西對我而言像無法越過的鴻溝,而他們或憑理解,或憑信心,不斷從中找到了力量和依靠。

  然而正如聖經中說,“因為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2:14)雖然我聽過一些與神直接交流的見證,自己也做過禱告,卻從未感覺到有這樣一種神秘力量的存在。我想我大概便是沒被選上的。我想我最終能做的便是對自己誠實。

  對基督教的幻滅對我有一點打擊,人畢竟是不太甘心到這個世界上只走一回。但是,話又說回來,人即便有了永生又如何呢?永遠地跪下崇拜上帝,聆聽地獄的哭泣嗎?□

  編者按:今年(2001)初沈中先生在網路上曾對基督信仰提出疑問,有數位讀者建議本刊回應。因為篇幅有限,只能摘錄其基本觀點來討論。我們認為,對上帝和基督信仰的提問是以人類有限的理性,對無限的神的本性與作為所發出的詰難,發問者若已有既定的前提與預設的主觀立場,極易成為自身的盲點,除非願以客觀求知的態度探索,否則不可能找到答案。許多牽涉到的議題,如“地獄”,“殺嬰”,“原罪”等,教會兩千年的歷史中,已有許多的思想與討論,本期中尚未能全面介紹,本刊盼望在以後的〈信仰廣場〉中,能更深入地探討每一項的內容。網路基督使團的同工在其網站 www.ccim.org“駁方集”中已有回應。我們感謝陳佐人牧師、劉同蘇牧師及范學德弟兄的回應,也謝謝編委陳宗清牧師、呂沛淵牧師的建議與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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