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人的來信

          夏維東

  純屬虛構,請勿對號入座,“我”也不是我。作者謹識。

   (一)

  我問宋清聖誕節過得怎麼樣,他氣急敗壞地說,別提了,一提我就生氣。我猜他那天必定是碰到什麼倒楣透頂的事了,否則他不會冒這麼大火。

  我等他抽上煙安靜下來,便問他到底出什麼事了。他拿煙的那雙手在桌上失控地敲了一下,煙灰都濺到我臉上來了。就聽宋清語無倫次地說,我給人騙了,我的錢包給偷了,那個王八蛋十足的王八蛋!十足的偽君子!

  我心想這確實夠倒楣的,聖誕節本來應該喜氣洋洋的,可他碰上了被騙和被偷兩樁霉運,換了我也會氣不打一處來。我瞭解他脾氣,如果我此時也跟著他憤慨,那無異火上澆油。我伸手摸去臉上的煙灰,淡淡地問他,信用卡掛失了沒有?他不耐煩地答道掛了。我估計他的信用卡可能已經被盜用了,就出主意:你報案沒有?肯定查得出誰用了你的卡!他居然笑起來說,看來你這輩子是做不成小偷了,那小子聰明著呢,他怎麼會用卡!我問他錢包裡是不是擱了不少現金?他更加不耐了,沒有多少,幾十塊錢而已。

  這下輪到我訓他了,我當什麼大不了的事!不就幾十塊錢嘛!瞧你的鬼樣子,你大不了重新申請一張駕照,就這點麻煩而已,值得要死要活嘛!清楚事情不大,我就有心思刷他了,我叫你那天晚上跟我一起去教會,你偏不幹,活該呀你!

  他瞪著眼瞧著我,氣呼呼地說,你知道什麼!我不是心疼錢包丟了,我是氣那個小子騙我!他媽的,偷就偷叭,何必裝出一副雷鋒的樣子騙我?等把我感動得心潮澎湃再下手偷我的錢,你說說這個混蛋是不是該死!原來他耿耿於懷的是被欺騙了的這件事。

  宋清比我年長十二歲,在文革中吃了不少苦。當我還在媽媽懷抱裡牙牙學語時,少年的他已經在貴州的一個偏遠山村“廣闊天地大有作為”了。他好幾次像個老前輩似的教育我:你永遠不能理解我們這代人所受的苦難!不僅僅是肉体的,更嚴重的是心靈的折磨!當你滿懷崇高的理想和火熱的激情投入改造與被改造的運動中去,以青春甚至生命、愛情和人格為代價,到頭來你卻發現這一切不過是一場鬧劇、一場騙局,你能想像得出那種打擊有多沉重嗎?當年的那批人,至今仍有未醒的,還像瘋子似的叫喊“我不懺悔”。我同情他們,他們比我更不幸,因為他們的心靈扭曲到了無法復原的地步……

  我看著他說這些話時激動得旁若無人的樣子,我明白其實我並不是他傾訴的對象,他只是需要一個講話的場合或者契機而已,他是對他自己講,他是對他的同代人講,也許,他並不知道在對誰講。他那樣說話的時候,表情悲憤而又無奈,我沒有能力安慰他,我只能做個一言不發的聽眾。我很難過。

  我曾送給他一本聖經,我記得他當時說看來人人都需要信仰,連你們這些“掉在蜜罐裡”的一代也追求精神的寄託。我們當年又何嘗不是以為找到了指路的明燈,心中最紅最紅的紅太陽,有人在自殺的時候還表忠心哩!有信仰是好的,但首先那信仰應該靠得住,否則不如不要——沒有信仰只是混沌的麻木而已,可信仰破滅之後的痛苦卻是麻木的清醒,你拒絕一切,懷疑一切,可你卻不知道該接受什麼!你不要跟我談什麼神,我不再輕信!聖經說神造了人,我卻認為是人造出了神!可憐的人啊!他們無法拯救自己,於是虛構了一個比自己高明的神來完成幻想中的救贖。可代價太大了,因為幻覺終究要破滅,人造神是個殘酷的神話!

  宋清的經歷、學識和才華都是我望塵莫及的,我怯於和他辯論,尤其是在些很嚴肅的問題上,比如信仰。儘管我無法苟同他那些過於憤世的看法,但我沒本事說服他,我所能做的僅僅是送給他一本聖經。他其實是個非常真誠的人,多少有點狂傲,但不乏隨和和寬容,別看他思想比我深刻,年齡也大我一圈,可他性格跟小孩似的,喜怒皆形諸於色,平常話不多,但高興起來手舞足蹈妙語連珠,氣憤了就面色發黑語無倫次,眼下他就是這樣的。簡簡單單的一件事講得顛三倒四,很難想像這個人在寫小說時是那樣從容不迫地敘事。

   (二)

  等他抽完兩支煙,我才搞明白聖誕節那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事。

  那天晚上他說他不想跟我去教會崇拜,一聽見“崇拜”兩個字他就喊頭痛。但一個人在屋裡待著也實在沒勁,於是他就去洛克菲勒中心去看那據說高達一百多米的聖誕樹。街上人比平時多得多,歡聲笑語和溢光流彩的霓虹燈水乳交融在一起,置身其間,人的心情不可能不好起來。宋清也是,長期來離婚帶來的陰鬱在那一刻變淡了。他老遠就看見了那棵照耀著夜空的巨大聖誕樹,樹上那無數的燈泡連成一片星星光亮,彷彿億萬顆晶瑩的水珠在陽光裡跳舞,又好似一匹光的瀑布自童話和傳說裡傾瀉而下。

  那樣的情景用“火樹銀花不夜天”形容固然貼切,但不夠深刻,宋清想到了一個平常至極的詞:幸福。這個詞讓他鼻子猛地一酸:幸福不過是海市蜃樓般的幻象。宋清扔掉吃了幾口的熱狗,邁開大步朝前衝。他走得急了些,腹部頓時不舒服起來,接著疼痛難忍。這是他在插隊時落下的病根,只要沒吃飽動作稍劇烈些準犯。他趕緊扶住路旁的電線桿,身体軟軟地靠在上面,額上冷汗直冒,有好幾次行人差點把他帶倒在地。

  腹部的疼痛好一陣了,還不見緩和,宋清害怕了,在這個眾聲喧嘩的街頭,他舉目無親。就在這時,一個英俊高大的白人青年從人縫裡擠出來,扶著他,關切地問,“先生,您是不是病了?要不要我送您去醫院?”

  宋清心頭一熱,腹痛似乎一下子輕了許多,打量著面前這個帥氣而又有教養的年輕人,他頭髮梳理得一絲不苟,西服筆挺,還打著領帶,看樣子是要去赴一個很正規的聖誕晚宴。宋清握了握他的手,直起腰笑著說:“謝謝您,我這是老毛病,肯定不會在這個歡樂之夜去見上帝的,您快去您的派對吧,祝您有個愉快的夜晚。”

  那個年輕人又問了句“您肯定嗎”,見宋清精神好得像迴光返照一般,就擁抱了他一下,說了聲“聖誕快樂”就走了。儘管宋清對擁抱多少有點不適應,但還是極感動,目送著那個可敬的年輕人消失在人海中。他說他那時浮想聯翩,居然想起了魯迅先生的短篇《一件小事》裡的一段話來:“我這時突然感到一種異樣的感覺,覺得他滿身灰塵的後影,剎時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須仰視才見。”魯迅先生讚揚的是一位車伕,而那位年輕人看樣子是華爾街的高級白領,他當然沒有“滿身灰塵”,相反“滿身香氣”,但有一點是相同的,就是從一件小事裡表現出來的高尚的同情心。

  宋清富有文學色彩的抒情在掏錢買飲料時,變成了很沒有文學色彩的詛咒。他搜遍了全身的口袋,又搜了一遍,錢包還是沒摸到。他想到了幾分鐘前“高尚”的擁抱,他下意識地朝前望去,那個“愈走愈大”的背影鬼影子都不見了。他愣了片刻,突然高聲破口大罵起來:“騙子!偽君子!王八蛋!”他的聲音大,面目也猙獰,把那個賣飲料的西班牙裔小販嚇得夠嗆,胡亂抓了兩筒飲料塞給宋清說,給你給你,我不要錢。

  宋清怔了怔,放下飲料,一句話沒說就走了。他終於沒有去成洛克菲勒中心,窩著一肚子氣回來了,氣得晚上覺都睡不著。

  我像個不稱職的牧師似的說道,也許,也許那個人他就需要你的錢應急呢?你如果想你的錢也許幫他度過了一個難關,或許你就好受些了。

  宋清瞪著我沒言語,過了一會,他嘴角掛著一絲不懷好意的歹笑,模仿我的口氣說,“也許,也許你的美好設想是真的,但更可能的假設,也許是那個傢伙正趕著去教堂做什麼崇拜,順手牽了我這隻羊,也算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一起抓吧?”我被他這刻薄而又犀利的言辭弄得目瞪口呆,不知道說什麼好。

  宋清見我呆頭呆腦的樣子好像很痛快,加了一句,“人心比萬物都詭詐,聖經上我就信這句話。”

  我總算逮著機會刺他一下,半開玩笑地說,“是啊,比如您。”他明顯地愣了一下,然後訕訕地說,“是,包括我。”

  我覺得刺向他的那根刺反過來刺中了我自己:我也是個詭詐的傢伙!

   (三)

  時間過得很快,轉眼又一個聖誕節快到了,我幾乎忘掉了宋清在去年聖誕節碰到的那件事。宋清在這一年裡,文學上成就可觀,除了好幾篇中短篇小說外,他還出了長篇《在故鄉流浪》。我覺得那是他最好的小說,情節很淡,全篇都是雞毛一般的瑣碎細節,貫穿二十萬字的是他那深刻真誠的痛苦,就像小說名字喻示的那樣,他在故鄉找不到精神的家園。小說結尾,主人公自我放逐了,留給讀者一個悖論式的思索:故鄉在異鄉嗎?

  那天他打電話到我公司裡,他的語氣聽起來很興奮,我就問他是不是小說得獎了?他火燒火燎地說:“不是不是,我先賣個關子,你晚上到我這來,我給你看樣東西!告訴你,你打破腦袋都想不出來是什麼!”

  到底是寫小說的,三言兩語就設了個懸念把我吊起來。下了班我連家都沒回,就直接奔宋清那看“東西”去了。

  我大失所望,他拿出來的是封信,“這算什麼東西!”我沒好氣地說;“你總不至於讓我欣賞你的情書或者讀者來信吧?”他沒有計較我的冷嘲熱諷,從信封裡把信取出來往我手裡塞,興奮得滿臉放光,大聲說:“你快看快看,真是奇蹟,絕對是奇蹟。”

  我展開信紙,首先看到的是一張照片,一個英俊的白人青年叉著腰站在陽光下衝著我笑。我滿腹狐疑地抬眼掃了宋清一眼,心想他什麼時候交了個外國朋友。我看信的時候,宋清也擠到單人沙發上來跟我一起看。信是英文寫的,挺長,還是手書,可真夠稀罕的。

  我花了十幾分鐘才把信看完,在整個過程中,我們誰也沒說話。我偶而抬頭看看宋清,發現他並沒有和我一起看信,而是靜靜地望著窗外,不知道在想什麼。看完信,我叫了聲“My God”,信是那個讓宋清咬牙切齒的小偷寄來的!

  限於篇幅,我不可能把這封信都翻出來放在這裡。再說也不合適,那樣一來,這篇文章的作者就不是我,而是湯姆了。

  湯姆的經歷足以拍一部好萊塢風格的電影。他是個電腦天才,美國麻省理工學院還沒畢業就和朋友創業了。憑著一個“阻擊駭客”的軟体和一紙計劃書,他們從一個大公司拿到了一筆近百萬的投資。這筆錢在他們手中經過三年的營運急劇膨脹了幾十倍,湯姆相信有朝一日他能成為第二個比爾蓋茨。湯姆一門心思在軟体技術上,公司的財務由朋友全權打理,他相信這個朋友就像相信自己一樣。

  不幸的是,他看人的本事不如他對付駭客(電腦入侵者)的本事,他那個朋友乘公司上市之際,夥同會計、律師侵吞了公司,湯姆一夜之間從大老闆變成一個窮光蛋。換了誰,碰到這種事都受不了。湯姆求告無門,於是他採取了最原始、最直接的報復行動:從肉体上消滅他的朋友。他刺傷了他的朋友,代價是他在牢房待了三年,正好和他的創業時間相同。

  湯姆從獄中出來後,整個人全變了,心裡充滿了對人生的仇恨,所有人都成了他的敵人。他仗著俊朗的外形,裝扮成情人、政客、商人、教授、作家到處騙財騙色,在一年多的時間裡,作案數十起,而且從未失手過。這人不僅是個電腦天才,還是犯罪天才。然而“得手”給他帶來的不是成就感而是恐懼。湯姆說他後來作案並不完全是為了錢,而是為了“心安”,這真是一個匪夷所思的悖論。他說他每次作案後都心驚肉跳,為了證明沒事,他就再作一次案,然後安慰自己“不是沒事嗎”?

  一次又一次的惡性循環並未能給他帶來“心安”,相反,湯姆說他幾乎沒睡過一個囫圇覺,經常在被人和怪物追逐的惡夢中驚醒。“職業”的原因,迫使他居無定所,這更增加了他惶惶不可終日的感覺。在無數個不眠的黑夜裡,他想過將結束自己的黑暗生涯。問題是,如果金盆洗手了,他又覺得空虛。很明顯,湯姆被自己套在一個圈子裡出不來了。

   (四)

  湯姆的改變非常偶然。他說那天他路過一家教會,看到一個老人提著一個保險箱上了車。憑職業嗅覺,他知道那個箱子裡有不少錢,或許是教會的吧,於是他就尾隨上了這個老人。老人本身倒像個窮人,老人的車子也是老車了,發動時發出一陣陣艱難的“氣喘”。湯姆不緊不慢地跟在後面,等到進入一條偏僻的小街,湯姆在後面摁喇叭示意求救,老人如果不理他,湯姆再聰明也沒轍了。叫湯姆心花怒放的是,那個老人居然下了車朝他走來。

  等到打個照面,湯姆吃了一驚,對方不是老人,而是年紀和自己相仿的年輕人,只是病魔把他的身体毀了,遠看一副老態龍鍾。更讓湯姆吃驚的是,這個人的面部表情是那樣快樂,是發自內心深處的,無憂無慮,彷彿集三千寵愛於一身。湯姆說他在那一刻完全愣住了,忘了自己想幹什麼。這個“老人”勾起了他的好奇,還有嫉妒。他怎麼都想不通,一個患病的窮人怎麼會擁有如此燦爛、幸福的笑容。

  那人問湯姆是否需要幫忙,湯姆答非所問,他問那人為什麼快樂。那人有些靦腆地笑了笑說,“因為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不快樂。”湯姆譏諷他說,“你的貧窮和疾病還不夠你煩嗎?”那人還是一副靦腆的笑容,“我不覺得我貧窮啊,富裕是什麼意思?是指有很多多餘的財物嗎?多餘的東西對於我來說沒有意義。我的身体打小就弱,可我一直快樂地活著。可能正是因為快樂,我才能活著吧。”

  湯姆目瞪口呆,他還是第一次碰見一個思維如此奇特的人。讓他難堪的是,他不知道如何反駁這些“蠢話”。但是,湯姆這個昔日軟体業的奇才反應是很快的,馬上採取了避重就輕的反攻,“你不覺得一個既富裕又健康的人更快樂嗎?”

  湯姆說他永遠都忘不了那人的回答。那人說,快樂是一種心態,與擁有多少財富無關。假如呼吸一口空氣收兩毛五,有幾個人活得起?當然了,空氣是神白白賜給人的,不要錢,就像救恩一樣,認識到了這一點的人,會為自己活著的每一刻感恩,自然是快樂的。一個沒有感恩之心的人不懂得快樂,錢多了還想再多,永無止境,他們懂得掙大錢的道理,但不明白錢買不來快樂。

  那人的話簡潔明瞭,就跟說人不吃飯就會挨餓一樣淺顯。湯姆覺得奇怪,為什麼自己就從來沒有想到過快樂的問題,是不是因為自己一直都活在匆忙與恐懼之中?如果活著只是經歷匆忙與恐懼,這樣的人生豈非生不如死?湯姆說他確實想到過自殺,但是死亡又太恐懼了,他沒有勇氣讓自己走進那個永恆的黑色大幕裡。

  “快樂”這兩個字就像花兒一般在湯姆的心頭綻放,在短促的瞬間,湯姆看見了兒時在父親懷抱中的情景,他看見那個孩子揮舞著白白胖胖的手臂,口中發出一串串金色的笑聲,就像早晨的陽光一般。那久遠的笑聲超越三十年的時空來到湯姆的心底,並在他臉上蕩漾出漣漪。

  “能夠真誠地笑一笑真是種幸福”。湯姆在信中這樣寫道,我注意到宋清在這句話下面劃了一道記號。那個“老人”問湯姆是不是迷路了,湯姆望著那張蒼白的笑臉,眼睛發熱,說,“是的,先生,我迷路了,告訴我走向快樂的路。”那人說,“尋找快樂的人必定能得到快樂,兄弟,你會快樂的,我送你件禮物。”

  那件禮物是聖經。湯姆並沒有說他是如何被聖經感動的,只說他在七個月後去了警察局自首,並給每個他可以聯繫上的受害人寫了信。我特意看了下信封,這封信是從賓州的一個監獄寄出來的。信的結尾是句司空見慣的吉祥話“願神祝福您,願快樂伴隨您”,我第一次認識到原來這樣的問候並不一定是程式化的。

  我問宋清什麼感覺,他笑著說,我要給他寫封信,告訴他我多麼感謝他。我的小說不乏才華,不乏愛情,不乏痛苦,不乏思索,不乏形而下,不乏形而上,唯獨沒有快樂。□

  作者來自安徽,美國Rutgers大學統計學碩士,現居紐澤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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