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亥俄州的辯論

          文/唐理明

  特殊辯論會

  2002年3月11日晨,美國俄亥俄州州立大學的哥倫布市的分校裡眾人濟濟一堂。許多當地和外地的人以及記者,都來參加當天的辯論會。由于人數大大超過預計,舉辦者只得臨時將會場換到大禮堂進行。

  這天的辯論會,實際上是一個聽證會,是俄亥俄州教育委員會為如何在學校教授進化論召開的。美國報界和媒体用中量篇幅報導了這消息。實際上在這次會中,進化論者是在作一個劇烈的掙扎,想要阻擋在學校中提出批判進化論的證據,和阻擋教育學生以“智慧設計論”。

  這是繼三年前(1999)肯薩斯州教育委員會(註1)以後,又一個州教育委員會討論進化論的教授問題。

  在美國,進化論和創造論的爭論,從1925年起已經歷過三個回合,這一次已經是第四回合了。

  第一回合是1925年的田納西州的“猴子審判”,支持進化論一派得到宣傳上的勝利。

  第二回合是路易斯安納州1981年以州法規定,“創造論科學”(Creation Science或稱地球年輕論。編者註:此派科學家以字面意義解釋創造的六天為六個24小時,認為地球年齡僅兩萬年左右。)和進化論教育在學校平行進行。但是,1987年在美國最高法院,“創造論科學”卻被正式擊敗。實際上,這個州法因聯邦法官阻止,一天也沒有執行過。

  第三回合是1999年肯薩斯州教育委員會決議,不把進化論放在州會考要求中(註1)。兩年以後(2001)在進化論者、傳媒以及教育界的強大的壓力下,該決議取消。進化論者又一次得到了勝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代表創造論的一方,成員在不斷地更新。如果說第一回合,是倉卒的個人上陣,第二回合則是以創造論科學者的團体為主角。但這一個學派的一些論點不能在科學上確立,而告失敗。第三回合的主角是肯州教育委員們。雖然《審判達爾文》一書作者詹腓力的“智慧設計論”(Intelligent Design),自1991年起在各方面都有了一些影響,但教委們主要的概念還是來自早期的“創造論科學”,終于失敗。

  本次,第四回合,其主角和以前的大不同之處,是他們之中無一人是“創造論科學”者(或“地球年輕論”者)。在行動綱領上,他們有三項前所未有的特點:1.有堅強的理論基礎。2.有大量的基層工作。3.有全國層面和地方層面的立法工作。

  雖然結局要到今年年底才能知道,但筆者從以上三個特點以及傳媒態度的轉變(從敵對變成溫和)來估計,和以前三個回合不同,這次必定有所成就。至少學校可以自由討論和講授反對進化論的論據。若更進一步,則是學校在教授進化論同時,也可以平行地教授“智慧設計論”。

  現在稍詳細地解釋以上的三項特點:

  堅強的理論

  和“創造論科學”不同,詹腓力(Philip Johnson)和他同道所提出的“智慧設計論”以及其證據,是難以從科學或理性角度否定或拒絕的。因為該理論:

  1.揭示了進化論者所聲稱的,遠超過他們所確知的。(註2,3)。

  2.指出了進化論者在“什麼是科學”上,混淆了以下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

  概念一:科學必須建立在可實驗或可觀察的基礎之上,且隨觀察資料之增加可以修改或推翻某些理論。這個概念是進化論者及創造論者都完全同意的。

  概念二:科學的解釋必須以自然主義觀點為基礎。所謂自然主義,就是認為我們這個物質的自然界就是一切,一切事物的發生都按自然律在進行,都必須用自然律來解釋。這樣進化論者就把“概念一:科學的客觀性,”變成了“概念二:自然主義的主觀性(甚至武斷性)”了。

  順此理論,科學就成了知識的唯一來源。自然科學就理所當然地要來統治人文科學,甚至神學了。(註4)

  3.揭露了進化論者採取假冒證據、誇大證據、壓制不同意見的手段(註2)。例如在中學裡,如有教師膽敢發給學生進化論的反面證據材料,ACLU(美國公民自由聯盟)就出面以曠時耗資的訴訟威脅校區,指控教師是在宣傳宗教,違反政府和宗教分離的憲法原則,迫使校區就範。

  4.從兩個角度提供了確切的證據。

  第一,從分子生物學角度。比希(Michael Behe)從分子生物學實驗觀點,提出了“不能簡化的複雜性”概念(註5)。他認為生物分子功能結構所需的零件,不能由達爾文進化的方式來得到。

  他在1996年出版了《達爾文的黑盒子》,此書指出,分子生物學中的無數功能結構,每一個結構都有一定數目的蛋白質所組成,且要以適當的步驟搭配,方能成為有功能的單位。這些蛋白質分子必須同時出現,若抽去其中任何一個,就會使整個結構失去功能。眼晴就是其中一例。每個化學反應所需的有機、無機分子必須同時在場,否則無法產生視覺。這顯然與進化論的“逐個就位、產生優勢,再被大自然選上”的模式相抵觸。

  第二,從數學角度。旦布斯基(William Dembsky)1999年出版了《智慧設計》一書。此書以嚴格的數學論證,提出“智慧設計”或“設計判斷”的標準為“複雜性”(Complexity)和“特殊性”(Specificity)(註6)。旦布斯基提出,科學上某些方面已經在用設計判斷來進行工作。例如考古學上,一個古代的石刻,我們可以以此產物判斷它是一個智慧產物,而不是風蝕或水蝕所致。因此,旦布斯基提出,用此行之有效的“設計判斷”來作研究我們細胞內的生命信息的工具,是理所當然的。

  基層的推廣

  就在肯薩斯 州1999年的辯論會議上,即上述第三回合有三位人士相識,並籌組了一個IDnet基層(grass root)機構。其中有一位是肯薩斯州的律師John Calvert,一位是肯薩斯州密蘇里大學教席教授(Professor with an Endowed Chair)、生化學家William Harris。以及一位有科學碩士學位的圖像繪製員Jody Sjogren。

  IDnet 除在網路上宣傳“智慧設計”論外,還舉辦學術講座。2001年6月,在參加了IDnet年度學術講座後,俄亥俄州科學標準寫作組成員、物理化學家Bob Lattimer,亦被會議所折服,而回去起草了科學教育標準的修改建議。他並和移居俄亥俄州的Sjogren,共組俄亥俄州的基層組織SEAO(Science Excellence for All Ohioans)。

  他們為基層群眾和教育委員會的委員們提供相關的教育,並鼓勵本州立法委員們提出法律提案。此次辯論會(即第四回合),是與他們的努力有關的。因為按照進化論者的意見,只需照常例教授進化論,根本不需開辯論會討論改變科學教育提綱的。

  全面的立法

  美國賓州共和黨參議員瑞克•聖道倫(Rick Santorum),在布什總統的教育法案中有以他命名的修正案“Santorum Amendment”。這個在2002年初在參院以九十一對八票通過、布什總統簽署的修正案只有兩句話:“眾參兩院的議員們認識到,要有高質量的科學教育,則必須使學生有能力鑑別科學上的材料(data)和能驗證的理論這兩者,並能分辨以科學名義出現的宗教和哲學。當所教的課題產生爭議時(例如生物進化論),教材應協助學生了解所有的(full range)科學觀點,並這些課題產生爭議的原因和科學發現能如何深刻地影響社會。”

  這修正案針對的,就是進化論窒息言論、一統天下、阻礙青年人培養思考能力的現狀。

  上面提到的俄亥俄州的SEAO組織,在他們的鼓勵下,該州立法議員Reidelbach 和十五位 其它議員,共同起草了稱之為HB481的議案。其內容和上述聖道倫修正案相同,外加“應在課程中培養學生的批評性思考能力(Critical thinking)”,現正在州立法議 會中等待辯論和表決。

  讓我們對俄亥俄州辯論會的後續發展和最後結果拭目以待。□

  註:

  1.參見:唐理明〈順理成章的法令〉,《海外校園》2000年2月(第39期)P.32-34。

  2 Johnathan Wells,“Icons of Evolution”,Ragnary Publishing House,2000.中譯本《進化論的聖像》已於今年出版。見本刊41頁書介。

  3.參見:唐理明,〈是誰偷樑換柱〉,海外校園,2001年4月(第46期)P.40-43。

  4.Philip Johnson:“Reason In the Balance”, InterVarsity Press, 1995.

  5.Michael J. Behe,“Darwin's Black Box”, The Free Press, 1996.

  6.William A Dembski:“Intelligent Design”,InterVarsity Press,1999.

  本文蒙錢錕教授提供部份資料,特此致謝。

  作者畢業于上海第二醫學院,現在美國舊金山的UCSF大學Mt.Zion醫院做文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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