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約之日

          劉帝傑

  委實,合約結盟,背後全是有感情血肉的人。

  人不必硬求解脫一切制約,而是要學習如何在制約中享紓緩,在自由中學自制。

互利

  在現今社會,人多用合約,彼此承諾,達成合作,而不用再懷疑猜忌,令生意更上一層樓。

  如果大家互相信任,合約會使關係紓緩。否則,合約帶來的是約束。商人合約、情人婚約、住屋租約、僱員契約,皆有如此敏感而微妙的關係。雙方一般由於互利,甘願受合約束縛,以求彼此制衡。

  近年高科技行業蓬勃,機要內情能否保密,為市場成敗要素。僱員一旦離職,大有可能將公司機密帶給競爭對手。故現極多機構在聘任僱員時立約,要求他們簽署“非競爭條約”(non-compete agreement),保證離職後,在一至二年內,不在相近行業任職,否則訴諸法院。

  據報導,有不少簽約者離職後,因很難找得另外行業工作,苦惱非常。由於電腦高科技發展迅速,在一至二年後再返回此行業,實難跟上。故不少科技機構僱員,後悔簽約被約束。如近年微軟公司有22前僱員,因在微軟對手Grossgain公司任職,被控違反合約,迫使立即離職。

進入關係

  立約既如此有效,那麼人要好景,上達天堂,他能否與偉大的上帝訂立合約?

  在聖經中,立約(covenant)的意義,希伯來原文berit,指盟友間立有效契據之意。希臘文diatheke,是約文(testament)之意。其它有關連的字彙,是aheb“愛”的意思,及abar“進入關係”之意。

  現代功利主義社會,立約之目的,多是互利,且雙方易進入互相監察的對峙抗衡關係。然而全能上帝,完備自足,若立約,純是人單方得益,根本不用自我受制,與渺小世人立約。上帝基於愛立約,願與子民進入父子親密關係。如聖經說:“你順從耶和華你上帝今日與你所立的約,…這樣,他要照他向你所應許的話…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上帝。”(《申》29:12-13)

慷慨之約

  通常提出立約者,要一定的厚顏。就以男方向女方提出婚約為例,有此經驗的讀者,可能會心微笑。若對方拒絕,也不好意思再重提。古今帝皇元首,向別國提出立約,多派遣大使外長擔任,可避免被拒失卻面子之尷尬。

  然而,聖經記載,上帝可不厭其煩,多次主動提出與人立約。與挪亞立拯救之約,以彩虹為記不再用水患消滅活物。(《創》9:12-16)。與亞伯拉罕立族長之約,應許有眾多後裔及土地(《創》15:7)。與摩西及以色列立西乃之約,守誡命可得福樂,千代享上帝慈愛(《出》20章)。與大衛立君王之約,使其子孫繼續作王等。

  縱使人多番拒絕上帝好意,及後,神子耶穌更降臨世上,以自己的血與人立約(《可》14:22-25)。至此,上帝對人的愛,實淋漓盡緻。一份以愛為出發的約,引發父子親切關係。今天,你我如何回應這慷慨之約?

背後假設

  現代一般人立約,看罷條款,多在合約書上簽個名字,便算完成。

  然而,往往是嚴謹而詳細的過程,使立約者有更多時間思考,有更認真的參與。

  比如聖經記載,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其過程豐富,包括宣讀律法,人民回應獻祭,誓言保證,最後是聚餐,大家一同享受立約的歡樂(《出》24:1-11)。

  這就如傳統中國人婚禮立約,有多天過程,如媒人牽引,雙方父母聘約面談,合巹酒宴,信物為憑,戒指為據,更有親屬擔保見証。過程豐富,涉連者眾,令男女的立約更見認真。

  近代年輕人,常採取簡單方式,如旅行結婚了事。甚至認為只要二人共同生活,不用簽約受束。然而,簡單立約撮合,便快速、容易分離,因為沒有充份的社群約制。

  荀子《性惡篇》言:“從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爭奪,合於犯分亂理而歸於暴。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後出於辭讓,合於文理而歸於治。” 在人類社會,合約的背後假設,是人性有軟弱,容易按情慾喜好而失信。故此需要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的契約記錄,旁人佐證,確保協定人在不同的時空也能履行諾言。

  美國工商管理學者米高許特(Michael Hutt)等,在麻省理工大學管理學報,發表如何增進雙方結盟合約效果的研究報告。答案並非以精研科技以壓倒盟友、或專注遣詞用句牽制對方,而是側重“人的關係”,彼此有更多直接接觸。

  委實,合約結盟,背後全是有感情血肉的人。要合得投契,約得快樂,花時間於人的溝通過程,比專注研究刻板文字,更為基要。筆者在商場上,很多時寧可多花電話費,致電客人,問詢究竟或閒聊數語,比免費電郵行文,來得有人情溫暖。大家減少文句上的推敲猜疑,令生活順暢紓緩。

兩個方向

  諾貝爾經濟學獎1986年得主詹姆士布坎南,強調市場的道德。他說:“市場是道德秩序的体現,它要求互相尊重,保證實現權力和執行契約的法律。…不受制約的人是野獸。”

  誠然,沒多人喜歡約束。訂立合約也不要太嚴苛緊密,應留有空間。筆者在美國商場工作多年,常與客戶及廠商訂立合約。起初用嚴謹方式,套用律師條文,洋洋十多版,務求精密,以誇視對方。

  對方反應,多用數星期逐行研討,再交其律師審閱,結果兩三個月才有定論,雙方皆費了不少力氣和金錢。這好像先穿上盔甲自我防衛,準備與對方開戰。

  另一方向,用平實用語,文詞只求直接表達意向,一二版紙而已。不是簡單,而是以平易近人方式,計劃與對方合作。結果較易取得共識,達成協議。(在此,筆者仍堅持豐富立約過程,令雙方重視及享受立約製造。但絕不要製造不必要的複雜。)

  凡事予人餘地,在合約中預計有結束的一天,指示出合理的出路,使大家容易下台。故筆者所擬合約,皆清楚定明終止日期,如一至二年,不會太長,之後可更新。這令雙方沒有長久的束縛。

  現今社會,不負責任者日多,合約帶來壓力、懲罰。然而,亦帶來保障、安全。人類對合約既愛亦恨,心情複雜。

活出承諾

  面對合約,筆者的方法是,“活出承諾”。無論所簽的是手提電話一年合約、房屋貸款卅年合約,還是終身的信仰貞約,皆願意一一持守。縱使中途有環境變遷、經濟困難,仍欣然忠守,因為這是履行對自己對他人的責任,能令生命無負無咎。

  不怕被困,因有盼望。

  不奢望立過約的人類誠信度能一朝提高,而在寄望上帝,有一天將地上的一切約束解除。

  那時,在天堂,再不用合約証明承諾,因為大家已彼此無私,互相信任。再無關係約束,只有坦蕩自由。

  期待那一天來臨。□

  作者任國際市場拓展高級經理。現居美國華盛頓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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