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得圍城

          蒙 恩

  我與妻子相識於1978年,是那“校門初為學人開”的年代。她出身於書香門第,屬“城裡人”,江南血統,是典雅型的。我來自鄉下,美譽之“農村人”,實是個典型的“土包子”,是從糞土裡爬出來,靠大西北黃土高坡上的樹皮野菜養育而成的粗獷漢子。論到土氣和窮酸,任憑諸君窮極想像之能,也難以想出。在那火紅而浪漫的日子裡,我羨她麗質高雅並知書達理,她慕我智力不凡且吃苦耐勞。我們稍不留意就跌入愛河,並因一時衝動,畢業後不久草草登記,攻入婚姻的“圍城”。

  及至入得圍城,我們方嚐得個中滋味,原來婚姻本非蜜,火坑一個是也。大家的本意都是想從對方和婚姻中撈到些什麼,可實際上,真好似化緣的卯上了叫花子,誰也撈不到半點殘羹。其次,兩地分居,無家可言,何來時間交流與談判?兩人的出身、背景及性格上的差異,也為這座破城雪上加霜。情感裂痕日益加闊。每個禮拜那十幾個鐘點的小聚,成了人生中最難熬的時光,唇槍舌戰每每列為保留節目。嗚呼哉,度日如年也。一言以蔽之,婚後數年的日子正是水深火熱,苦不堪言。這段婚姻實乃兩人的悲哀,鄰居的苦難。

  歷經六個年頭風風雨雨的熱戰、冷戰、疲勞戰,大家精疲力竭,彈盡糧絕,最終覺悟過來,決定當機立斷,突圍出城。剩下來的只是爾後孩子的養育等“遺留問題”了。

  就在我萬念俱灰之際,我第一次打開了朋友借給我的聖經。在室友們如雷鼾聲的伴奏下,我在被窩裡對著手電筒如饑似渴地研讀。神的愛震撼了我的心,我看到了自己的齷齪和骯髒。過去吵架時我十有九次不覺得自己錯,剩下那一次也絕不認錯。可信了神以後,神的愛和神的光使我舌發僵口難張,只有淚成行。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而我竟然有這麼大的改變,使得妻子對我的信仰也來了興趣,小心翼翼地涉足到這個小信者的行列。歷經一年的研經、祈禱和團契生活,我們“夫妻雙雙把家還”,於1989年4月28日在西安市的一個浴缸裡受浸。我的家庭保住了,我們的生命也開始有了根本變化。後來連鄰舍們都來問我的妻子:“你們怎麼回事?好像半年多沒聽見你們吵架了?”

  俱往矣,婚路歷程,十七餘載,酸甜苦辣,思緒萬千。開動腦筋要理出些頭緒來,於是乎,就有了當年“水深火熱,你死我活”的感慨,也就有了如今“義無反顧,死去活來”的誓言。世界上怕就怕“死”、“活”二字,可造物主偏偏把此二字鑲嵌到你我生命之中,躲不過,溜不掉,伴隨終生。想當年我們仇人般廝殺,天昏地暗,你死我活。我幾次欲了此殘生,体驗了死的恐懼與無奈。肉体雖然活著,其實行屍走肉,死了沒葬而已。我也曾逼妻子:“你死了算了!”答曰:“我是媽媽,還得養孩子。”無奈矣!

  信了基督之後,為了在“廢墟”上重建家園,我們學著互相包容,互相扶持,修習“看對方比自己強”的功課。聖經上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也就是說,丈夫愛妻子,要像耶穌愛教會、可以為其死一樣。一想到那荊棘的冠冕,那身上的鞭痕,和十字架上的血,我的自私、怒氣和驕傲,還好意思大不咧咧地拿出來展覽嗎?我只會勉勵自己:如果愛妻子不到擺上生命的地步,就算不上好丈夫。

  值此情人佳節,隨思而敘,不成文字,僅以“入得圍城”為題與眾弟兄共勉。□

  作者來自中國,現住美國新澤西州,本文由若歌教會鄉音團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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